呜呜呜。
山林内,就在我们从左侧穿插的过程中,忽然有人吹起了哨子,哨音刚罢,就听见身后有人高喊一声:“发现他们了,在我正前方。”
砰砰砰。
瞬息之间,右侧方向便传来了密集的枪声,有一发钢珠,甚至贴着我的头顶飞了出去。
“快!”
我在后面催促邓士伦,他是当过兵,但现在已经人到中年,奔跑的速度远不是当年了。
嗖。
我不得不超过邓士伦了,我也不能压抑我的速度,这个时候,速度就是生命,因此,我一个纵跃,超过了邓士伦。
邓士伦大吃一惊,然后有些不甘心的,死命在我后面追。
原先,邓士伦是看不上我和球球的,觉得,我们都是小年轻,就算加起来也不是他的对手,但自从球球擒住了蝙蝠朱,邓士伦便对球球刮目相看,对我的态度仍然一如从前。
而这一次,我彻底颠覆了邓士伦的认知,因为,我跟他的距离越来越大了。
后来,我想起这段回忆,就有些想笑,因为想起了一个故事。
说是两个朋友去山里玩,遇到了老虎,其中一个胖子朋友说:完了完了,这下都完。
然而,另外一个瘦子朋友则不以为然。
胖子朋友不解,这都遇到老虎了,你不着急?
瘦子朋友深深看了胖子朋友一眼,然后撒丫就跑,一边跑,一边还哼哧着:我的确怕老虎,但是我不怕你个胖子,因为我比你跑得快。
社会不管处在那个年代,死道友不死贫道的事情,总是永恒的经典。
而这个时候,我和邓士伦,谁是胖子,谁是瘦子,已经清晰可见了。
人就是这样,不面临生死威胁,总是那么漫不经心,当邓士伦落在我身后的时候,他奔跑的速度,比刚才领跑时,快了一倍不止。
砰砰砰,噗。
忽然几声枪响后的尾音,让我眉心一皱,因为我能清晰听见,好像有人被打中了。
我连忙低头,并感觉身体的状况,片刻之后,我觉得没啥事。
那么有事的肯定是邓士伦。
有人要抬杠了,枪打没打中你,你自己还要感觉一下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