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新儿是名动一时的花魁,却思慕落魄书生崔明远。
两人是在一次书生聚集的诗会相识的。
当时的诗会确实是有邀约伶人或者乐伎陪同的风气。
在那个文人墨客汇聚、诗词歌赋交织的时代,裴新儿作为名动一时的花魁,不仅以其绝世的容颜倾倒众生,更以她超凡脱俗的才情和温婉如水的性情,成为了无数文人雅士心中的一抹亮色。然而,在这繁华似锦的表象之下,裴新儿的心中却藏着一份不为人知的情愫——她思慕着那位在诗会上偶遇的落魄书生崔明远。
诗会之上,才子佳人,衣香鬓影,交织成一幅幅动人的画卷。
裴新儿被邀请作为乐伎出席,她的出现无疑为这场盛会增添了几分雅致与风情。
然而,在众多或高傲、或轻浮的目光中,她却唯独被崔明远那淡然自若、才华横溢的气质所吸引。
崔明远穿着有些发旧的书生长衫,背脊瘦削却笔挺,一双眼睛明亮清澈。
裴新儿久居声色场所,看到这样的如松如柏的书生,不免侧目。
诗会现场,灯火辉煌,乐声悠扬。裴新儿身着华丽而不失雅致的衣裳,穿梭于文人之间,最终目光被正低头沉思、笔走龙蛇的崔明远所吸引。
裴新儿轻声细语,带着一丝好奇问道,
“公子笔下生花,字字珠玑,不知此诗可有名目?”
崔明远抬头,目光清澈而坚定,微笑中带着不卑不亢,
“哦,此乃即兴之作,尚未命名。姑娘若有兴趣,不妨为之赐名?”
裴新儿微感意外,随即笑靥如花,
“公子高才,小女子怎敢班门弄斧。不过,诗中‘明月照孤影,清风伴墨香’一句,意境深远,不如就叫《孤影清风》如何?”
崔明远点头,眼中闪过一丝赞赏,
“《孤影清风》,好名字!姑娘不仅貌美如花,更兼才情出众,崔某佩服。”
裴新儿谦逊地摇头,
“公子谬赞了。小女子只是略通文墨,哪及公子满腹经纶。公子此番落笔,定有非凡之志,不知可愿与小女子分享?”
崔明远神情变得有些凝重,但依旧保持风度,说道,
“实不相瞒,崔某虽心系天下,却屡遭挫折,如今不过一落魄书生罢了。但心中那份对学问、对理想的追求,却从未曾改变。愿以笔为剑,斩尽俘虏,扬我泱泱大国天威浩荡。”
裴新儿目光温柔,似有千言万语,
“公子之志,令人敬佩。在这浮华世间,能遇一知己,共赏诗词,同论天下,实乃幸事。小女子虽身陷红尘,亦愿以心交心,为公子解忧。”
崔明远感激地望向裴新儿,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多谢姑娘抬爱。崔某虽不才,但若有朝一日能有所成就,定不忘姑娘今日之谊。”
两人相视一笑,仿佛在这一刻,所有的世俗偏见与身份差距都烟消云散,只剩下两颗真诚相待的心,在诗会的灯火下熠熠生辉。
在裴新儿眼里,这位书生不仅学识渊博,见解独到,更有着一颗不为世俗所染的纯净之心。
更重要的是,过往有钱的书生邀请伶人乐伎,总有种上位者的施舍态度;
穷酸的书生邀不起裴新儿这样的顶级花魁,便酸言酸语,说她们自甘堕落,隔江犹唱后庭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