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完所有的枪支之后,陆诚又扔出了两个炸药包,分别把军火仓库和棉布仓库给炸了。
随后,陆诚才背着一把李恩菲尔德步枪,手中拿着一把司登冲锋枪,前去追赶自己的队伍。
说实话,司登冲锋枪完全就是一款造价低廉、粗制滥造的成品。一把司登冲锋枪的造价还不足10美元,主体基本就只由一根钢管外加一个弹簧。
这也导致司登冲锋枪极容易卡壳走火,被英军称为“走火王”。
在英国佬的军队行军过程中,手持司登冲锋枪的枪手一般是不允许走在队伍中间的,只能走在前面,以免枪支走火打到了前面人的屁股。
相比之下,布伦式轻机枪的质量还是很不错的,比起歪把子就强了很多。
至于李恩菲尔德步枪,也是二战时期射速最快的栓动式步枪,出色的设计,让枪手可以最小幅度的拉动枪栓,进行连续射击。
一个熟练的射手,甚至可以用这款栓动式步枪,打出半自动步枪的效果。
而且,李恩菲尔德步枪弹容量是十发,比起一般栓动式步枪的5发弹容量要好太多。
对于陆诚这样的射手来说,更多的弹容量和更快的射击速度,就意味着可以在短时间内歼灭更多的敌人。
李恩菲尔德步枪,由于使用7.7㎜子弹,也被称为“英七七”,后世还有人称其为小李飞刀。
就在陆诚赶上自己的士兵时,前方忽然有一辆吉普车驶了过来,所有的士兵立刻警戒,纷纷把枪对准了前方的那辆吉普车。
吉普车很快到了近前,车上只有两个人,一个司机,一个身穿中校军服,手里同样拿着一把“英七七”的军官。
陆诚看到这张脸,立刻就想起了士兵突击中的那位老熟人,袁朗。
“呦呵?都不错嘛,这是发大财了?”
阿译见到对方身上的中校军服,主动上前敬了个礼:“长官,请问您是哪个部队的?”
“我?我是你们的团长!”
陆诚当即站了出来:“你知道我们是哪支队伍吗?就敢冒充我们的团长?”
龙文章上下打量了一眼陆诚:“你是他们的长官?你们难道不是川军团的吗?”
“我们的确是川军团的。但我们的团长是虞啸卿,而不是您这位来历不明的中校。”
“虞啸卿已经死了,我叫龙文章,现在是川军团的团长。”
陆诚呵呵一笑,上前两步,靠近龙文章,一把拉着对方的肩膀,小声说道:“中校龙文章,我没听过。不过,我听过一首军歌,左右左左右左,各路兄弟来入伙,穿黄皮背响火,草鞋皮鞋都认可……”
龙文章面色一变,有些诧异的看向近在咫尺的陆诚,想要说什么,可张口却说不出话来。
“龙长官,冒名顶替长官,可是要杀头的。我劝你趁早换身儿衣服,我可以下令,让我的士兵当做什么都没看到过,什么都没听到过。”
龙文章嘿嘿一笑:“兄弟,你怎么知道…”
“这个就不能告诉你了。当然,你要想继续冒充中校,也可以,想想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