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越极有可能跟着小厮一同回了客栈。
他想知道小厮不顾一切半夜也要回到客栈的目的。
最后发现小厮手中古董,想要占为己有。
从而杀害了对方。
但怕被发现,又知道小厮和崔明之间有仇怨。
所以嫁祸给对方。
从现在的角度来看,他算是嫁祸成功了。
可他为什么要杀崔明?
这不是多此一举?”
“不,崔明应该不是他杀的。”
宋哲唇边的笑容渐盛,伸手指了指陈欢手中被纸巾包裹起来的绿色碎块。
“你前面推论的可能性很大。
对方想要将这个东西占为己有。
但前提是,李越跟着小厮回到第六间房时,被对方发现后怎么可能不发出声响?
要知道这天晚上,二楼的客房除了第六间之外。
全部人满。
大晚上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只为了得到对方手里值钱的物件,值得吗?
并且李越和对方相处的机会有的是。
为什么要偏偏挑选人多的时候下手?
为了嫁祸?”
宋哲笑着摇头,“不尽然。
如果我是李越,我会让死者先和崔明斗个你死我活。
毕竟,根据李越叙述,那小厮受不了被女人戴绿帽的行为。
他有动机杀害崔明,如果计划成功。
事成之后,下一个就是那位小丽了。
反正在此之前,他们客栈已经出了三起命案。
多一起也无所谓。
凶手至今没有下落。
转嫁祸到之前的凶手身上即可。”
“可最后死的人是他自己。”
陈欢闷声道。
宋哲点头,“计划失败,但当时跟踪的李越可就未必认为是失败。
我想当时他从衣柜出来的时候。
见到第五间房内的死者穿着崔明的衣服。
会认为对方就是崔明。
毕竟黑灯瞎火的,能看清楚一点痕迹就能确认。
于是在尸体上动了手脚。
这样也算是帮了自己同事一把。
到时候手里掌握了对方杀人的证据。
可以进行勒索。
这么不费吹灰之力的事情,谁不乐意做呢?
所以,在第二天他得知死人后才会这么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