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这种东西,喜欢的人是真喜欢,不喜欢的人,那叫一个深恶痛绝。
赛恩斯谈不上喜欢不喜欢。
做事目的性强的人,知道什么是必须的什么是可以舍弃的。
恰好,他就是这种人。
还是那句话,要想真正了解一个族群,就应该了解他们的历史。
虽说历史是任人装扮的小姑娘,但是透过现象看本质,总能在蛛丝马迹中找到一点真相。
魔法史中,真正有重大意义的事件并不多。
无外乎中世纪麻瓜猎巫,两次妖精叛乱,《国际巫师保密法》的实施等等。
魔法史嘛,巫师编纂的,立场肯定站巫师啊!
哈!恰好,赛恩斯就是个巫师!你说巧不巧!
麻瓜出身的巫师,也是巫师。先天的就和麻瓜的利益并不完全等同。
伟人教导过曾经的旻科,斗争之前,先要搞清楚,谁是敌人,谁是朋友,谁是可争取的,谁是必然要打倒的。
明白了这个之后,再去看魔法史。
一目了然。
魔法史课上,赛恩斯辛苦的记着笔记。
脑海里却在想,“作为一个巫师,还得这样埋头记笔记,也太不智能了。”
他知道魔法用品店里,有种可以自动书写的魔法速写笔,确实是可以自动记录。
但是,他想要的不是把内容记到笔记本上,他想要的是记到脑子里。
直白的说,他想要的是:过目不忘。
能实现吗?
可以!
邓布利多有一个冥想盆,可以把储存的记忆反复播放。
这其实就是一种另类的过目不忘。
冥想盆确实很神奇,但是赛恩斯的关注点,不在那上面。
他的关注点在于,记忆是可以被复制、抽取并且保存起来!!!
并且,抽出来的记忆是第三人视角,可以从各个角度观看,甚至可以看到当时都没有意识到的一些细节!
这,简直,太棒了!
可以抽取出来,就意味着可以分类储存。
这些抽出来的记忆不仅清晰,而且详细,甚至比第一遍看的时候还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