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铜锣湾。
警察总部,警政大楼。
此时,洪星的白纸扇已经携带律师前来。
当然,李俊宇家里。李氏集团也派遣了律师过来。
这会,两位律师正在和警署的署长讲话。
“我的当事人,李俊宇…………..。”李俊宇的律师,首先表明态度。
“我的当事人,陈浩南………..。”洪星白纸扇到来的律师也是,表明自己的态度。
“好了,我知道你们都是名人。一个是李氏集团的公子。一个是铜锣湾的扛把子。”警署,署长道。
“但是,在我的辖区,发生这样的事…..。”警署署长道。
“我们李氏集团,愿意赞助铜锣湾警局500万港币。以维护香江的治安。”李俊宇的律师道。
他说的很隐晦,但是也很明确。他们李氏集团,愿意破财免灾。
“嗯,那既然这样。那就交了保释金。先把贵集团——贵公子带回去吧。”警署时尚道。
“署长,李俊宇毕竟伤人。他……..。”陈浩南的律师道。
他要表达的意思则是:李俊宇手下高晋,斩断了山鸡的胳膊。
“冲突受伤在所难免吗?再说人家不是赔偿了吗?”署长道。
“你……..。”陈浩南的律师道。
“好了,你交完300万保证金。回来领人吧?”署长又道。
“这我的出去一下。”陈浩南的律师道。
“随意。”警察署长指了指房间的门。
律师了然,这是叫他外面。
于是,他走出了警察署长的办公室。找了一个,相对偏僻的地方。
思虑了一会,拿起电话。打给洪星现在的龙头——蒋天养。
其实其实,他此时也没有想到。署长说的这么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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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分两边。
警察署长,在陈浩南的律师出去打电话的时候。
吩咐手下,把陈浩南从审查室带了过来。
“报告。”门外传来声音。
“进。”警察署长道。
“啪。“门打开。
一个警察把陈浩南带了进来。随后,出门把门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