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阎埠贵的“制度化管理”

制度!这可是名垂青史……啊不,是确立权威、彰显地位的大好机会啊!想想看,以后服务站和合作社所有的人,包括于莉、刘光天,甚至陈醒,办事都得按照他阎埠贵亲手写下的条文来!他那股子精打细算、条分缕析、追求完美的劲儿,平日里常被人嘲笑为“抠门”、“算计”,此刻终于找到了最完美、最理直气壮的宣泄口!这简直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神圣使命!

他激动得猛地站起身,手指都有些颤抖,一把抓住陈醒的手,声音因极度兴奋而变了调,拍着干瘦的胸脯保证道:“陈组长!你放心!承蒙你如此看重,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我!我阎埠贵,必定鞠躬尽瘁,保证把咱们这两个集体的财务和物资,管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绝不让集体财产有一丝一毫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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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神情,仿佛不是接受了一项繁琐的工作,而是接到了守护金山银山的御旨。

接下任务后,阎埠贵整个人进入了一种近乎癫狂的创作状态。他把自己关在“会计室”里,废寝忘食,夜以继日。桌上铺满了稿纸,旁边堆着从学校带回来的相关规章参考书,还有厂里的一些管理条例汇编。他那副老花镜都快架到了鼻尖上,右手握着钢笔,时而凝神思索,时而伏案疾书,嘴里还念念有词。

他不仅参考了现成的规章,更是将他毕生的“算计”心得和观察入微的生活智慧,全都融汇了进去。每一个条款,他都反复推敲,力求逻辑严密,无懈可击;每一个数字,他都精心测算,务求合理高效,杜绝浪费。

几天后,当阎埠贵顶着一对浓重的黑眼圈,脸颊都凹陷了几分,却精神亢奋地捧着一叠厚厚的、散发着浓郁墨香和纸张气味的规定文稿,出现在陈醒和于莉面前时,连陈醒都暗自吃了一惊。

这制度,细致得令人发指!

《红星轧钢厂职工服务站及手工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暂行)》洋洋洒洒十几页,开篇是总则,接着分章节详细规定了:

“第三条:所有现金及票据收支,必须于业务发生当日下班前登记入账,做到日清月结。逾期未登记者,每次扣罚责任人岗位津贴五毛钱。”

“第五条:所有支出票据,必须要素齐全,写明事由、日期、金额,并有经手人、至少一名证明人、会计阎埠贵审核签字,三者缺一不可,方为有效凭证。票据模糊不清、涂改无盖章者,不予报销。”

“第八条:单笔支出金额超过人民币五元整(含五元),需事先填写《大额支出申请单》,经陈醒组长或于莉经理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紧急情况下可口头请示,但事后须于二十四小时内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账目核算,误差率不得超过千分之五。凡单次错账金额超过五分钱者,需责任人提交书面说明,陈述原因,并视情况扣罚津贴。”

而这还只是开胃菜。真正展现阎埠贵“功力”的,是那本《物资领用、保管及报废管理规定》。

“第二章领用程序:第四条:领用扫帚、拖把、抹布等低值易耗品,必须严格执行‘以旧换新’制度。旧物需交由库管员查验,扫帚需保留至少百分之六十的完整度(以篾条数量计),拖把头磨损不得超过三分之二,方可换新。不符合标准者,视为非正常损耗,需由领用人照价赔偿或从计件工资中扣除。”

“第五章生产物资管理:第十五条:合作社生产区域,为节约用电,每盏额定工作台灯功率不得超过四十瓦。违者,一经发现,超出部分电费由该区域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