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君点点头说:“我从李大哥遗物中找到了酒吧的账单小票,亲自去酒吧问了当晚的吧台的调酒师,他说李大哥是常客,所以认识。据他回忆那天晚上李大哥喝了不到半瓶洋酒。”
“我知道李大哥的酒量,0.06%的酒精浓度根本不足以使他失足落水。而且从法医学的角度,只有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0.3%时,人才会口齿不清,步态蹒跚,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醉酒了。”
“我质问所长,他说李大哥落水的时候血液中酒精的浓度肯定远超0.06%,而且法医也这样说。”
“我反驳说人都死了,血液中的酒精能自己挥发?法医说如果是岸上,酒精浓度可能会降低,但降低的很少,在水里泡了十来个小时,那就不好说了。”
“真是强词夺理,他们越这样笃定,我越怀疑李大哥落水背后肯定有不可告人的隐秘。”
“第二个疑点就是落水现场,经过目击证人描述,李大哥从酒吧出来之后沿解放西路到了湘江边上,然后沿江步行道往北回家。”
“根据法医的推断,李大哥落水的时间应该是在凌晨两点到三点之后,那个时候街上几乎没有行人了,所有也没找到李大哥落水的目击证人。”
“但是,我沿路查看了,沿江步行道都有栏杆,而且翻越了栏杆马上就跌落江水的地方只有三处。”
“这个概率太低了,所以我断定李大哥不可能自己失足落水身亡的,肯定是有人蓄谋的趁他有点醉将他推下江的。”
从肖君的分析看李魁肯定是被人谋杀的,不过这些只是猜测,没有任何的直接证据。
“虽然所里结案了,但是我依然没有放弃追查线索,我利用下班的时间去走访周边的居民,希望能找到目击证人。”
“经过几个月的暗中查访,终于找到了线索。我的一个线人打电话给我说有人在那天晚上看到了李大哥落水,但是那个目击证人需要我见面谈,电话里不能说。”
“我接到线人电话的那天是5.1,我那个时候刚刚和老婆从民政局登记结婚出来。”
“本来我们是要去庆祝的,但是这个信息对我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我只好让老婆先去已经订好的餐厅,我去和目击证人聊完之后再赶过去。”
“我按照线人提供的地址去了学院街的那一片民房,当我路过一条巷子时候,突然听到一阵轰隆声。我抬头一看,只见一大片砖块从天而降。”
“我来不及躲避就失去了知觉,等我有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飘在半空,巷子里到处是散落的砖块,我的身体被压在一堆砖头下面血肉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