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5章 《论法的精神》(一)

所以,苏均现在要做的就是为《社会契约论》打下的“天赋人权”、“主权在民”观念进行保驾护航。

因为政治这个东西是很复杂很复杂的,就连最高明的政治家也不敢保证自己在每一场风波中全身而退。也正因为它的复杂多变让绝大多数人对它敬而远之。

苏均以前也是那样,可现在不得不继续下去,从《社会契约论》开始苏均似乎已经没有回头路了,他所能做到的就是为这一点点光保驾护航。

而苏均保驾护航的办法也只有一个——完善它。对此,他苏某人要做的就是再次请出地球上的先贤们。

这一次是孟德斯鸠以及他影响力最大的作品——《论法的精神》。

作为和卢梭同为“启蒙运动三大神书”的存在,《论法的精神》和《社会契约论》从某种程度上有着相通之处,那就是它们都强调的一种“自然法精神”。

什么是自然法?自然法是一种主张一定的权利因为人类本性中的美德而固然存在,由自然赋予,并且这些权利可以通过人类理性得到普遍理解的哲学。

因为是由自然所决定的,自然法则被认为是客观和普遍的,它独立于人类的理解,以及特定国家,政治秩序,立法机构或整个社会的制定法而存在。

简单来说像卢梭的“天赋人权”、现代社会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都是典型的“自然法精神”,而它与人也是密不可分的。

可以说《社会契约论》和《论法的精神》一出,两者互相结合已经足够人们理解前世的“自然法精神。只是苏均现在把《论法的精神》给补上倒是有一种“开弓没有回头箭”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