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是她就近从小区附近的早点铺子买来的。
味道挺不错的。
尤其是胡辣汤,在大冬天里喝上一碗,感觉浑身都暖洋洋的。
“怎么样?味道还可以吧?”
庄晴见他吃的津津有味儿,有些得意的问道。
自从林昭带她吃过大腰子后,她就喜欢上充满市井气息的路边小吃了。
晚饭没办法,她必须是要回家吃的。
可趁着上班时间,偷偷溜出来品尝各种小吃,已经成为了她的习惯。
之所以会在这个小区买房子,当做她和林昭的爱巢。
一是因为这里距离公司不远。
二就是因为小区门口有几家味道很不错的小吃店,能够满足她的口腹之欲。
“不错,这小笼包皮薄馅足,胡辣汤里放了足量的胡椒,相当的够味儿。”
林昭极为配合的夸奖着。
其实这些早餐对他这个厨神来说,味道只能算一般。
但对普通人而言,绝对算得上是难得一见的美食。
足以见得,这家早餐店的老板,手艺还是很不错的。
再加上,这是庄晴特意去买的早点,他自然是不吝夸奖。
庄晴听着他的夸赞,开心的大眼睛都眯成了月牙形。
吃饱喝足,庄晴跟个贤妻良母似的,抢着去洗碗。
可她这个千金大小姐哪里干过家务活儿啊。
笨手笨脚的,直接摔碎了两个碗。
好家伙,他们总共就用了两个碗。
结果,全都阵亡了。
这还洗个Der啊?
庄晴很不好意思,红着脸讪讪的解释:“我手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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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就当它们是一次性的。”
林昭调侃着安慰。
庄晴眼珠子滴溜溜一转,很快就打定了主意。
瓷碗太脆,不经摔。
回头抽空去买些不锈钢的碗放家里。
女人爱美是天性,天打雷劈都不变。
哪怕庄晴现在皮肤好的已经不需要再化妆了。
可光是要穿哪件衣服出门,就纠结了半个多小时。
林昭也不急,索性拿出手机开始翻看未接电话和信息了。
这一看,让他脸都绿了。
红佛发来不少信息,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他可能被绿了。
林昭先是心里咯噔一下。
难道是自家的哪个女人耐不住寂寞,背着自己红杏出墙了?
可看到后来才弄明白。
原来是给自己戴绿帽子的,竟然是自己这个小白脸。
这让他哭笑不得。
没想到,昨晚差点让自己魂飞魄散的家伙,竟然是红佛派来保护庄晴的人。
还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识自家人啊。
事实上,他早就该想到的。
只不过,他是乘坐私人飞机过来的。
所以,下意识的以为红佛的人不会来这么快,才把老猫当做了敌人。
可却忽略了,现在的交通很便利。
从中海到彭城,乘坐高铁也就是两三个小时的事。
他昨天中午到的,老猫下午赶到,时间上完全对得上。
这事闹的。
手下的打工仔第一天上班,就差点把老板给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