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代孕案(2)

玫瑰法则 霏倾 1071 字 2个月前

“好好,您说,我一定配合!”

“尽快恢复教师工作,同时也尽量寻找能证明你与原告为恋人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影音照片、共同认识的朋友。”

“好。”章若宁起身,对众人鞠了一躬,“辛苦你们了,那我先回去照顾思思了。”

孙晴的助理送她出去坐电梯。

门关上,孙晴叹气道:“所有事情都赶巧了。就那么巧,分手了,就把相爱的证据都抹掉。真的很难不让人怀疑她和原告从一开始就是雇佣关系。”

宁稚说:“不会吧?章女士是美术老师耶,培养一个艺术生要花很多钱的,她家境应该不错,不至于要去给人代孕挣钱吧?”

孙晴说:“代孕行业里,出租子宫的,很多就是女大学生或者刚毕业的女孩子。”

“但我觉得她不像,怎么看都不像……”

“宁稚!法律看证据,不看直觉!”

这是孙晴的案子,章若宁一点有利的证据都提不出,她本就焦虑,眼下宁稚还要跟她抬杠,她难免冒火。

萧让看来一眼:“好了,都别吵了。”

俩人都不敢再吭声。

萧让起身:“这个案子必赢。即便章若宁无法提供任何能证明她与原告为恋人关系的证据,这个案子都必赢。”

宁稚张了张嘴:“啊?您为什么这么有信心?”

明明情势不妙。

萧让:“第一,思思出生证明的母亲一栏,是章若宁的名字,这是法律承认的母女关系,是她最有力的证据。”

“第二,在我国,代孕非法。在此大原则下,法庭不可能判决原告获得抚养权,即便她能证明自己雇佣被告、自己是思思的生物学母亲,都赢不了。她那些所谓的雇佣和代孕的证据,不仅不能为她赢得思思的抚养权,还能证明她做了非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