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 萧让强奸案(26)

玫瑰法则 霏倾 1234 字 3天前

程儒言:“你的意思——如果客人给的酬劳够,让你们不得不和客人发生性关系,你们也不会拒绝?”

公诉人:“反对!辩护人引导证人作证!”

审判长:“反对有效。请辩护人注意询问方式。”

程儒言:“好的。”

他落眸看一眼资料,继续询问证人:“证人,案发时间距离现在,已经过去73天,请问你为何能对七十多天前发生的事情、与你无关的记得那么清楚?”

证人:“因为陪酒很无聊,有时候会去观察其他姐妹和客人的互动。我记忆力也挺好的。”

程儒言:“你昨天晚上有上班么?”

公诉人:“反对!辩护人的问题与本案无关!”

程儒言:“证人的证言证词关乎本案的公平审理。证人言之凿凿地说,自己记得七十多天前发生的一件与她无关的事,是因为她观察能力、记忆力优秀,那我方认为有必要当庭验证一下证人的观察能力、记忆力是否真如她所言那般优秀。”

审判长:“反对无效,证人请回答问题。”

证人:“……有。”

程儒言:“那请你告诉法庭,昨晚和你一起陪酒的姐妹琴琴,是如何跟客人互动的?”

证人咽了咽嗓子,看一眼审判席上三位法官,又看向程儒言:“……琴琴……琴琴她和客人搂着一起唱歌、说话……”

程儒言忽然大喝:“你撒谎!昨晚琴琴陪的客人是同性恋者,他很反感女性接近自己,全程和琴琴保持距离,琴琴帮他倒酒,都被他怒骂!琴琴怎么可能和他搂着唱歌说话?和客人搂着唱歌的人是芳芳!”

证人吓白了脸,飞快看向审判长,解释道:“法官大人,是我记错了……和客人搂着唱歌的是芳芳没错,琴琴她……琴琴她的客人不要她陪,她全程都很尴尬,回后台还跟我们吐槽了!”

程儒言笑了下:“是吗?抱歉,我记错了,琴琴昨晚陪的客人不是同性恋者,芳芳陪的客人才是同性恋者。不仅如此,琴琴昨晚请假了,并未出现在霄云壹号。”

公诉人:“反对!审判长,辩护人对证人胡言乱语!他根本不是在质询证人,而是故意吓唬证人!”

审判长看一眼已然快吓哭的证人,又看向程儒言:“辩护人你过来!”

程儒言起身,朝合议庭走去。

审判长拿开话筒,小声骂道:“你怎么回事?你是第一天当律师吗?”

程儒言笑:“面对流氓式的证人,就得用流氓式的方法。这是我老师教我的。”

审判长气道:“你再这样!我就把你请出去!”

程儒言笑得更开心:“把我请出去,那就让被告人自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