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刚回来。我去找他。”
西蒙和帕克都出去了,说是要找一个叫格瑞的人。我和沃夫朗坐在屋里,一边抽烟一边等着。半晌,沃夫朗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盯着手上锋利的爪子像自言自语地对我说。
“知道为什么他们不想让你去王国吗?”
“嗯?为什么?”
“你现在已经是第二个克里弗雷咯。”
沃夫朗喝了一口酒,又接着说。
“算一算的话,你还能活二十年~”
“喂,别说这种话啊。”
“哈哈,可怜的来歌先生哦~”
我虽然听得出他在开玩笑,但沃夫朗又是出于何种考虑支持我去王国的呢?
“沃夫朗,既然我在做和克里弗雷一样的事,那你为什么不像西蒙一样阻止我呢?”
“我相信你不会变成克里弗雷。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就这么觉得。”
“呵呵,是么。”
“是啊,你绝对不会在战争中死去。”
沃夫朗温柔地掐了两下我的脖子,狼性的目光中突然多了一份信任。
雪茄吸了一半,西蒙就带人回来了,这个帅小伙我认识,当初火把节就是他作为人类代表讲话的。但我对他的第一印象非常差,因为这个人长得太帅而且又是个金发,我歌果要是还在我身边,我绝对不能让他跟我歌果说上半句话。
“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来歌先生,这是格瑞。”
“格瑞先生,您好呀。”
“您好,来歌先生。”
呵呵,小伙子手劲还挺大。长得帅了不起啊?
这个叫格瑞的小青年也就二十岁出头,生得一张好面庞,和我这种胡子拉碴的颓废男完全不一样。从衣着和气质看,也透着一股“城里人”的味儿,老子最恨的就是这种富家公子哥,举手投足间就能牵动无数的少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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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就不打扰了......”
诶?你们别出去啊,留下我跟这小伙在屋里,我们一会两句话不合干起来咋办?
“好的,那我们开始吧,来歌先生。”
什么就开始吧?西蒙你们是怎么说的啊?这要干啥啊!
虽然讨厌这个小哥,但我还是尽量不表现出来。格瑞为我准备好了笔和本,又将一大摞书放在桌子上,微微笑着。
“写几个字?”
“写字......好,好的。”
凭着记忆,我勉强写了七个数字,说实话,一到十的数字我虽然看得懂,但写不全。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