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靓坤够听得出林怀乐这留的话口。
不是这件事情不可做,而是这件事情做起来,要讲究方式方法。
实际上,这个方式方法也是此时的靓坤最需要的东西。
要知道,自从上次从警局里出来后,靓坤就被陈文斩断了左膀右臂。
之前的行动都是陈文默许的,新洪兴这才会出面。
而现在,靓坤想在这个时候对付陈文,新洪兴的人自然就用不得。
就连陈耀这个智囊也被陈文收入麾下。
此时,靓坤就算是想搞事情,也难免会有些束手束脚。
要不然,他也不会病急乱投医,在这个时候找到和联胜来合作。
只是,这到底是所谓的受害者联盟?
还是靓坤想要夺权的心思被人利用?这还尚未可知。
“社团做事的风格无非就是火拼、硬碰硬,可这些路子,你熟悉我熟悉,靓仔文也熟悉,甚至,他身边的这些小弟们做的各个都出色比我们还要强。”
“在这个时候,我们就应该换条路子走走了。”
“既然社团这一套行不通,那就要给他来一点野路子。”
吉米有条不紊的同靓坤讲着。
这话题也成功的吸引了靓坤的注意:“什么野路子?”
“坤哥橘子粉的生意做的这么大,最不缺的就是钱了,这个时候就是该用钱的时候了。”
“花钱雇佣专业杀手。”
此话一说出口,靓坤瞬间恍然大悟。
好家伙!老子辛辛苦苦赚这么多钱,不就是要在关键的时刻上保命吗?
这个时候自己去得罪靓仔文多不划算。
找人出马,这确实是个利己的事。
“就说你们这些新脑子,还真是好使,钱,钱算个什么事啊。”
靓坤不紧不慢的说着。
毫无疑问,吉米的这个说法已经将靓坤彻底打动。
也正如吉米所讲的那样,靓坤做的就是橘子粉的生意,这段时间吞下了忠义信,随后又拿下了东星部分橘子粉的生意。
现如今,靓坤手上的橘子粉生意早就已经成为港岛第二大粉家。
他以前在洪兴社赚的足够多,可现在赚的要比以前再多个十几倍不止。
拥有这样的财富,不就是在关键的时刻用来用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