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炮同志才问起了第二个“极好的消息” !
第二个消息果然“极好”!
那就是运煤合作社也被小林光三给抢了!
不得不说!
这条消息的价值!
比起第一条还要大上许多!
废话,只要自己脑子没出毛病,懂得在此时“雪中送炭”一把,以后想买什么“重武器”不都方便多了吗?
想明白这点!
三炮同志就立即命人备下“薄礼”!
急冲冲的跑到獐乡找找“王老弟”叙旧了!
只余被打得鼻青脸肿的买枪弟兄跪在地上欲哭无泪:自己就是明知道老大会跑这一趟,才没有专门询问“重武器”是啥的啊!
........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
经过一番“烧香”“磕头”“拜把子”的骚操作!
运煤合作社与毛卜岭山寨两大山头,终于“歃血为盟”结为“战略合作兄弟”,并在当天夜里就签订了《运毛双方共同讨敌秘密条款 》!
该《条款》规定:
运煤合作社需要在48小时之内!
以“优惠的价格”向毛卜岭山寨提供!
包括一百条兔子枪,二十门单兵火箭炮,一百发单兵火箭弹,两百枚单兵高爆手雷,以及三千发兔子枪定装霰弹在内的一大批武器装备!
(武器价值六千六百元,分三期三月付清,本息合计七千二百元整)!
毛卜岭山寨则需要!
在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凌晨,“协同”运煤合作社的“精锐武装力量”,向驻守煤场的保安团力量“主动发起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