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4章 《运毛双方共同讨敌秘密条款 》!

三炮同志才问起了第二个“极好的消息” !

第二个消息果然“极好”!

那就是运煤合作社也被小林光三给抢了!

不得不说!

这条消息的价值!

比起第一条还要大上许多!

废话,只要自己脑子没出毛病,懂得在此时“雪中送炭”一把,以后想买什么“重武器”不都方便多了吗?

想明白这点!

三炮同志就立即命人备下“薄礼”!

急冲冲的跑到獐乡找找“王老弟”叙旧了!

只余被打得鼻青脸肿的买枪弟兄跪在地上欲哭无泪:自己就是明知道老大会跑这一趟,才没有专门询问“重武器”是啥的啊!

........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

经过一番“烧香”“磕头”“拜把子”的骚操作!

运煤合作社与毛卜岭山寨两大山头,终于“歃血为盟”结为“战略合作兄弟”,并在当天夜里就签订了《运毛双方共同讨敌秘密条款 》!

该《条款》规定:

运煤合作社需要在48小时之内!

以“优惠的价格”向毛卜岭山寨提供!

包括一百条兔子枪,二十门单兵火箭炮,一百发单兵火箭弹,两百枚单兵高爆手雷,以及三千发兔子枪定装霰弹在内的一大批武器装备!

(武器价值六千六百元,分三期三月付清,本息合计七千二百元整)!

毛卜岭山寨则需要!

在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凌晨,“协同”运煤合作社的“精锐武装力量”,向驻守煤场的保安团力量“主动发起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