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后世的看法,弗斯特也算是一名身价百万的有钱人了。而这只是他这几个月赚到的罢了。
杂货店老板收下钱,乐呵呵的表示可以免费帮弗斯特搬运物资。
还好还有亚瑟他们的马,否则就凭弗斯特和伊莎贝拉两人的马匹,还真不一定能带走这好几个麻袋的物资。
"伊莎贝拉,你去肉铺购买一些肉类。我去酒馆买一些啤酒和威士忌。"把所有的麻袋捆好后,弗斯特对伊莎贝拉说道。
他们不能光吃罐头过日子,还需要其他的食物才能生活。至于酒,这家杂货店卖的都是肯塔基波旁和朗姆酒那种烈性高度酒,想要购买到最受人欢迎的威士忌和啤酒还是得去酒馆才行。
交代好后,弗斯特和伊莎贝拉两人分开。
弗斯特去了靠近贫民窟的那家酒馆,圣丹尼斯市中心那家酒馆从苏格兰进口的两美元一杯的威士忌,他可喝不起。
谁爱当这个冤大头谁去当。
进入酒馆,弗斯特向着酒保说明了购买要求。
在等待酒保去取酒的时候,弗斯特点了一小杯威士忌靠着吧台喝了起来。
弗斯特看着年代有些久远的柜台,摇了摇头。
这所酒馆的环境的确和市中心的那家没法比,之前这里好像还闹过鼠患,不过听说后来被一名枪手解决了。
环境差点无所谓,反正他也不和这些顾客待在酒馆里面喝酒。
这样想着的时候,酒馆门口却发生了冲突。
一名喝的烂醉的年轻人出门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正好进门的几个人。
几人中的一个疤脸男,一把抓住了年轻人的衣领,喝道:"小子,你走路是没长眼吗?"
年轻人眼冒金星,晕乎乎的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弗斯特看着年轻人的背影,观赏着这一幕。
"呵,额。"年轻人突然打了几个酒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