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不了枪,确实跟坏了没什么差别。
他确定,手中的就是逃学威龙中,那把善良之枪。
闻言,小马哥没了兴趣。
“害,原来是把坏枪啊。”
“估计是某位警员换下来的吧。”
“恰巧落入了大飞手里。”
“既然是坏枪,还是扔了吧。”
小庄也是一样的想法。
龙逍遥接过话道。
“你们看到的,只是外表而已。”
“这把枪所具有的价值。”
“哪怕其他二十九支枪加起来,也远远比不上。”
闻言,小马哥和小庄对视了一眼,眼中皆是不解。
龙逍遥也没过多解释。
要知道,这可是警察局局长的配枪。
警署和警局一样,只是叫法不同。
不过,如果龙逍遥没记错,这配枪的主人,比他还高一级。
所掌管的警察局,也在整个香江排在前列,不是现在的中环警署所能比拟的。
警察局局长丢枪,可大可小。
要是有人故意做文章,把这件事闹大。
那对方局长这个位子就坐不稳了,有很大可能会被停职调查。
而现在,这把枪在龙逍遥手里。
当初看电影的时候,龙逍遥对这个局长还是挺有好感。
如果对方态度不错,龙逍遥会考虑把枪还给对方,相当于卖个人情。
不能总树立敌人,也得适当拉拢一些朋友。
当然,要是对方态度不好,那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有句话说得好,帮是情分,而不是本分。
“老大,接下来怎么办?”
小马哥问道。
龙逍遥说出自己的打算。
“挑出十支比较差的,送到大飞的地盘。”
“我会让警署派人过去。”
闻言,小马哥和小庄秒懂龙逍遥的意思。
小马哥吐出一句。
“看来今天晚上,大飞社就要不复存在喽。”
小马哥按照龙逍遥所说,把十支枪送到了大飞的地盘,戴的还是那个猪头面具。
而且,小马哥做事很细心,还特意把十支枪包装了一下。
看到小马哥提着箱子走进房间,大飞的小弟们,如临大敌一样。
纷纷站起身,注视着前者的一举一动。
他们已经对小马哥三人产生了阴影。
有人壮着胆子,不禁发出质问。
“你怎么又来了?!”
“……”
小马哥安抚道。
“别紧张,我不是来找你们麻烦的,而是来给你们送点礼物。”
“也可以说是物归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