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揭开真相的时候了。
王刚果然是流窜作案,他并不认识李珍。
当时他刚出社会,在一个工地打工,天天累死累活,却挣不到什么钱。
王刚整天脑子想的就是怎么才能快速发财。
他在工地上认识了一个工友,这个人曾经犯过盗窃罪,刚从监狱出来,两人经常一起喝酒。
这个工友老吹嘘他之前的犯罪经历,说偷东西来钱最快。
听的多了,王刚脑中也滋生了去盗窃的想法。
案发那天晚上11点多,他从工地下班回家,途中正好经过张梅那个小区。
王刚发现,这个小区的二楼,很多家的窗户都开着。对王刚来说,从一楼爬到二楼是件非常简单的事,他在工地上就经常爬上爬下。
王刚就抓着这个机会,想去人家里偷点东西。
爬进李珍睡的屋子纯属巧合,王刚也是随机挑选的,只能说李珍倒霉吧。
但他偷东西也就算了,犯不着杀人啊?
对此,王刚的解释是:“当时一进屋,看到床上睡了个人,我怕偷东西的时候弄出动静惊醒那人,索性就先把她砸死了。”
万万没想到啊,杀人的理由居然如此随意。
李珍死的属实冤啊。
王刚在屋内也没翻找到别的,因为张梅并未留值钱的东西在家里。
最后,他只看到了桌上李珍的那个包。
他把包里的东西洗劫一空,走的时候把包扔在了露台上,恰巧包就掉在了那个缝隙里。
如若不然,经过十几天的时间,下了大雨又经过日晒,包上的证据都会被破坏掉。真是冥冥之中有玄机啊。
那他打电话给张军是怎么回事呢?
话说王刚虽然带走了李珍的手机,但2004年的时候,手机还是个稀罕物,不是人手一台。
王刚是个穷小子,他根本买不起手机,所以对他来说,那完全是个陌生的东西,从来没用过。
当时打电话给张军,主要就是想试试这玩意好不好使。
但他跟张军其实并不熟,两人只是10几岁的时候曾经一起打过几次篮球。张军应该是给他留过家里的电话,但张军自己压根没把这当回事,之后也忘记了。
几年过去,张军更是不记得有这么个人。
王刚给他家里打电话也是因为跟张军不熟,这样即使警方找到张军,也不可能找到自己。
犯案后,王刚曾经逃出上海,用一个假身份生活了几年。后来觉得这事已经过去,警方可能不会再查了,于是他又用回本名,并回到上海打工。
只是他偷窃的恶习还是没改,一次行窃的过程中被屋主发现并控制住了他,随后报警。
也因此,他的信息留在了警方的档案库内。
实在没想到,一起追查了19年的案件,居然是这么简单的随机作案。
所以说,晚上睡觉的时候,还是关好门窗,不能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