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宫远徵锁在怀里面,李莫愁可以很直观的感受到,宫远徵的臂膀要比以前强健许多,想来这两年的时间里面,定是每日勤学苦练。
体魄的强健,让宫远徵显得更加的成熟,在身形上看,以往的青涩褪去了很多。
对李莫愁来说,她失去的不过是几个时辰,基本上是不存在久别重逢的情绪。
她想的更多的,其实是在担心宫远徵的情绪。
可是现在看来,好像还行,没有崩溃,也没有颓废。
暂时算是放心了一些,等到宫远徵哭完,眼角染上一层红霜,浓密的睫毛上面,还挂着晶莹的泪珠。
面对面,李莫愁仔细的看着宫远徵的面庞。
蕴含着委屈和欢喜的双眼,亮晶晶的,是整张脸上最吸引人的地方。
宫远徵敢于向李莫愁表达自己的情绪,但是这一次,他想要将心里所有的黑暗先掩藏起来。
这份委屈,像是挂在枝头的雨后桃花,粉嫩娇艳的花瓣之上,还带着晶莹的露珠,让路过的人,只要看上一眼,就再也收不回视线。
拾起地上的药篓,两人朝着徵宫走去。
“我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是在这个山谷,那一天同样是在采药。”
“那我运气是真的挺好,刚好遇到了你。”
从那么高的地方坠落,身上受到冲击造成的伤害不计其数,要是就地昏迷,无人搭救,可能刚开局就要重来。
宫远徵垂下眼眸,或许不是运气好,而是他突发善心了呢?
他也不知道那时候,明明怀疑李莫愁是无锋,可是仍旧动了恻隐之心。
真要说起来,里面还有钢子出的一份力。
很难去细说,那时候到底是什么样的成份,占据了更多的地位。
“这两年,我一直在想你。”宫远徵的声音变低,像失了底气,“你呢?莫愁。”
对李莫愁来说,并不是两年。
除却时间的差别,她确实也是在想着宫远徵的。
“我也在想你,你也看到了,我身上穿着的都还是我们大婚的衣服,对我来说,两眼一睁一闭,就到了现在。”
实话实说,李莫愁也没必要去编造什么假话。
说她同样是过了两年,他们经历了同样的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