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典型的例子发生在淮南的一个家族,数十口人在族长的带领下,公然阻止一位曾经的族内成员与外姓人士结为公社,并持续对其进行骚扰。受害者家庭无奈之下将官司打到当地乡政府,但乡政府并未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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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案件移交至当地法院。共和的法律严明,不会因法不责众而放纵此类行为,最终宣判参与威逼的家族成员每人赔偿受害者家庭一百公斤粮食币。面对这样的法律判决,该家族成员不仅不服从,甚至聚众冲击法院,使得事态进一步恶化。
军队迅速出动,检察院提起公诉,这些人最终以扰乱执法罪被判处劳改三年并发配至吕宋。这起案件被共和报纸作为经典案例广泛宣传,使得原先那些试图携众威逼政府的势力瞬间收敛了许多。
与此同时,那些分配到土地的宗族成员,在见识到共和在这件事上的坚决态度后,逐渐在原先宗族高层面前挺直了腰板。宗族的约束力日益减弱,维系彼此关系的往往仅剩血缘关系和往昔的情分。
这一政策在外省人看来或许缺乏道德,甚至被视为官府怂恿家族内部分家产的恶劣行径。然而,当湖北及湘赣北部地区被强大的共和军和地方民兵堵在家门口时,这一政策便成为不得不为之的选择。当然,仅仅分田给族内成员远远不够,若不批斗那些罪大恶极的地主,又怎能激发人民革命的激情?
这些昔日作威作福之人在地方上积累了深厚的民怨,若不彻底清算,实在难以服众。因此,共和在新占领区设立了若干新罪名,包括放高利贷罪、开妓院罪以及倒卖人口罪等。这样一来,作恶之人在人民眼中无处藏身。
当然,也不乏隐藏极深的伪君子,但在顺藤摸瓜的审讯过程中,这些人多数还是被揭露出来。尽管难免有漏网之鱼,但苏星云对下属工作组的要求是“宁可错放一千,不可错杀一个”。
尽管存在遗漏,但旧有的规则已被新规则全面取代。改革的成败不在于处决了多少人,也不在于改革者自身是否遭受杀害,政策的全面施行才是衡量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标准。
那些被错放的人在共和治下大多老老实实地度过余生。少数逃亡者在外面的战乱中无法立足,最终又返回,从外来移民的起点重新开始。至于那些试图与其他势力勾结潜伏的人?在这个时代,人们的手段尚未达到如此高明的程度。
长沙和南昌在共和军的猛烈炮火中迅速陷落。在几场战役中,那些抵抗意志最为顽强的城市,往往在经历炮火的洗礼后,便选择了投降。因为那些想要抵抗的守城官员,通常会在第一时间站在城头指挥,结果往往被爆破弹打死打伤。
随后,城头上原本彷徨的士兵们发现心理依赖的屏障消失,随着共合军的夜间攻势,防线迅速崩溃。长沙便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至于其他城市,包括南昌在内,往往在炮声响起时,要么城门大开投降,要么城头上挂起了歪歪扭扭的镰刀铁锤旗帜表示起义;
更有甚者,当共和军的先锋骑兵抵达城门时,城门已然敞开。这让共和军上下不禁感慨,几十年的安逸生活竟使得这些曾经在马背上驰骋的狼性民族,体型变得如同猪一般臃肿,胆量也缩水成了老鼠般的大小。
让元朝放心的蒙古守城军,在战斗中却展现出了如同猪一般的无能。此刻,苏星云意料之中的民团登场了。湖南的绅绅们被北方同行的悲惨遭遇所震慑,这些同行们要么丧失了富贵,要么遭受了底层民众的肆意践踏。当然,有一点让他们略感宽慰:无论地主们遭受何种批斗,他们的家族女眷和孩子都得到了妥善的对待。
湘南地区的民团势力首领们聚集一堂商议对策。一位身着深色青衫的人率先发言:“各位,共和军自北而来,强行推行他们的理念,断绝我们儒家的根基。因此,在此我提议推举一位盟主。”
众人围绕盟主之位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但几股最为强大的势力互不相让。经过一番争执,他们决定成立一个松散联盟,各部保留一定的自主权,甚至盟主的命令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被违背。最终,这个松散联盟推举了一位姓解的民团首领作为盟主。
随后,众人又开始讨论旗帜的问题。一派主张打着讨贼军的旗号,声称帮助元朝讨伐贼寇;而另一派则认为元朝气数已尽,况且无法获得元朝的实质性援助。
最终,保元派占据了上风。这样的选择意味着,一旦他们被共和军剿灭,还可以向南逃往元朝的控制区域。接下来是如何定义共和军的问题,一方将其视为贼寇邪道,主张在檄文中将共和描绘得极为邪恶;然而更多的人出于对共和报复的恐惧,认为将其定义为道统之争更为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