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林克则是找到自己在这认识的朋友,一一上门拜访。
昴星老爷子,莱莎,空,荧。
这四位都是邻居,林克一次就拜访了个遍。
然后是但丁和维吉尔开的披萨店。
“混蛋,我说了多少次,不准往披萨里放菠萝,你听不到吗!!!”
林克一推门走进这家门面不小,客人稀少的披萨店,就看见一位灰色长发的姑娘正站在吧台后面,手中拿着两把大刀,刀刃冷冷的架在但丁的脖子上。
而但丁,这位平时总是笑容满面的帅哥,此时冷汗津津而下,满脸慌张。
很好,很有精神。
一来就看到这么劲爆的画面,林克刚踏进屋中的脚步一顿,又退了出去。
“唉,林克,是林克吧,救救我啊。”
见到林克,但丁急忙呼救,伸出尔康手,试图把离开的林克拉回来。
“唉。”
见状,林克只能回来,然后好奇的看了眼那位灰发的双刀妹,挑了挑眉,问道。
“你们怎么回事?”
见到又来了一位客人,灰发妹子瞥了林克一眼,收起架在但丁脖子上的双刀,没好气的抬手指了指吧台上的一盒披萨。
“还不是这老板,你看这好好的披萨,给他做成什么样了,我明明说了不吃菠萝披萨,他还是在披萨里加了菠萝,你就说气不气人。”
“嗯,是挺气人的。”
林克抬眼看了看桌上的披萨,上面放满了菠萝片,烤的金黄酥脆,卖相不俗。
但是吧,这菠萝披萨,就和豆腐脑的咸甜之争一样。
它是甜口的,在一些人眼里,那就是异端。
比如这位姑娘,很显然就是好咸口的那类人。
给咸口的人上甜口的食物,这不插他两刀都算客气了。
“额,我觉得菠萝披萨很好吃啊,所以我觉得你们都应该尝尝。”
“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就你这个服务态度,你们这家店生意能好才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