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二十二节 破坏军婚罪

临高启明 吹牛者 1574 字 1个月前

要是这样判得话,首先军队系统的元老就不能答应,其次大家觉得如果不能引入“破坏军婚”这个罪名,在移风易俗上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经过一番扯淡之后,大家最后达成了共识,还是以“破坏军婚”的罪名入罪。至于婚姻法,必须马上予以公布。

“除了按照《大明律》,也可以按照《澳宋律》么!我们不说这《婚姻法》是我们制订的”周洞天说道,“就说是在澳宋是一直存在的,现在临高属于‘澳宋’,澳宋律也可以算是有管辖权了。”

这样的说法实在有些勉强。但是要自圆其说也只能采用了。

在具体的判决内容上,许可认为:作为司法体系建立过渡时期的案件,为新法铺路,一个较为折中的判决是恰当的,尤其是考虑到平衡部分元老情绪,促进法律体系稳步确立的需要。

“从这个案子要达到的社会效果上看,一个初步体现新国家的司法体系的审判很有意义,也就需要将今后要制定的诉讼法中的一些制度用于这次审判。至于在量刑方面我个人觉得,死刑和终身苦役未免过重。何况判得太绝也对今后的立法工作不利――徒刑加强制迁居加服刑完毕后地方监管会不会更恰当些?”

“我们是没有意见,不过海军军方那边似乎口气很强硬。”安熙不安的说道,“陈海阳和明秋倒没有什么具体看法,下面的一些元老军官很起劲,据说文总也支持他们。”

“文总在正式场合根本就没表态。”董时叶说,“他就是私下里说说什么‘当场就把奸夫***给毙了’之类的话。”

“这话倒是很性情中人……”安熙说。

周洞天哼了一声:“青天大老爷、强项令、英明领袖这套对司法最最有害的!”他站起来大声说道:“我们现在是新朝新气象。但是群体法律意识并不是朝夕可改的。必须经过一个宣传教化的过程。同时经过审判实践对相关的行为判处刑罚,体现法的指引作用。这个案子的量刑我绝对不认可军方的看法。既然要依法办案,那就老老实实的坚持16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不可意气用事搞什么口含天宪之类的飞机。隐患啊!地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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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时叶咳嗽了一声说道:“根本不用到太重的量刑,只要是归类到犯罪,足够正常人在小头充血的时候用大头考虑考虑了。我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量刑足够了――特别是符有地那地方的‘好名声’。冒着被三到七年苦役的风险***,我觉得大部分正常人都会好好思量的。至于死刑或无期之类的量刑根本没有必要。首先,军人在本时空地位很低,老婆被人ntr了也没人会帮他们,我们搞“破坏军婚”这个判例就足够抬高他们的社会地位了;其次,本时空的贫民百姓里的贞洁观念远没有社会中上层那么浓厚;最后,就算他们真得很在乎,我们也不需要向本地人的风俗习惯做出妥协――难道族长一句话就可以把人沉猪笼这样的事情我们也要尊重么?我们需要让他们接受我们的思想,让他们敬畏暴力机构,让他们觉得哪怕是被判刑三个月都是一辈子的耻辱。思想工作,社会舆论,都要动起来,趁此机会明确的区别我们与旧世界,让本地人意识到我们的先进性,旧世界的落后。”董时叶一口气说完,喘了口气,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水,“另外,我很想知道起诉机关是哪个?元老院什么时候设置了***这样的机构了?难道仲裁庭即管起诉又管审判?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同一个部门,这有点不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