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节 甜高粱和海英菜

临高启明 吹牛者 1626 字 1个月前

赵引弓含笑道:“大人若有此意,学生倒可助一臂之力。”

孙元化捻须不语,赵引弓刚才提及“屯田”,他已经隐隐约约有些明白对方的意思。诚然,在登州屯田地价方面的确很便宜,但是办理垦荒千头万绪,需要投入亦多,主事的人要吃得了苦,又足够的精明能干,并不是一件容易发财的事。此人放弃杭州、广东的优渥生活不顾,跑到这里来办垦荒,到底所图何为?他对这位赵引弓的目的不由得起了疑心。 仙都

要不是赵引弓是杭州教会和耶稣会的大力引荐,他此刻就要虚言一番便端茶送客了。但是此人既然得到了耶稣会方面的引荐,又获得了杭州教会的信任,说明此人是“靠得住”的――特别是耶稣会的态度。耶稣会虽然“非我族类”,但是至少和朝廷内部可怕的倾轧党争无关,孙元化最忌惮的:既不是海外异类也不是后金的鞑子,而是那些朝堂上、宫廷里当道诸公。

他试探性的问道:“登莱青一带,无沃野,土地多盐碱,不知先生有什么开荒的妙法?”

赵引弓知道自己的屯垦建议有些唐突了――没有利益的事情总是要惹人起疑心的,他对此有所准备,当下命集英将一个匣子送上。

孙元化将匣子打开,里面是一撮作物的种子、若干晒干的茎干和一颗灰色的干菜。孙元化对农学有一定的研究。马上认出来作物的种子是江南常见的芦粟。在江边、海边的村落偶然有种,实际就是高粱的一种。

高粱是北方的常见作物,孙元化也不陌生。尽管芦粟这种作物有不挑土地,不挑气候的种种好处,非常适应东三府的贫瘠土地,但是每亩产量最好的也不过三百斤而已。和这里普遍种植的谷子大豆相比没什么优越性。而且食用粗粝,作为粮食作物不受欢迎。

“这是芦粟,高粱所属。”孙元化不以为意,“有何妙处?”

赵引弓想老孙不愧是农学家的弟子和女婿。居然认出是芦粟来,果然不是五谷不分之徒,他说道:“大人既然知道这是芦粟,总知道这芦粟的秸秆的妙处?”

“青苗之时秸秆甚甜,乡野小儿往往以为糖食。”

“不错,此物秸秆有甜味,便可熬糖做酒……”

“熬糖做酒?”孙元化吃了一惊。做酒不是谷物就是水果,没听说有秸秆能做出酒来得――那能是什么味道?至于用秸秆熬糖更是匪夷所思了。孙元化知道用小米、高粱米等各种谷物可以熬出“糖稀”来――实际就是麦芽糖。秸秆,一来做为牛羊马匹的饲料,二来用以还田做肥料。现在有人和他说可以用来熬糖做酒。当然觉得难以置信。他摇了摇头,便是不敢相信。

“这是学生从澳洲人哪里得来的秘法。”赵引弓小声说道,“大人总知道,澳洲人务农业工均有秘术,往往可令人致富?”

孙元化点点头,这样的说法他也听说过――就说澳洲人在广州发卖的国士无双,他在也曾经遣人买过不少作为人情使用,当时他对这种贵得不像话的酒经过一番研究之后认为。所谓国士无双只是蒸馏得特别好得烧酒而已。

虽说不过是烧酒而已,但是他自度自己也没本事做出精妙的烧锅来做出如此的酒来。若是澳洲人的确有法子能让芦粟杆也能做出糖和酒来。倒也不足为奇。

他将信将疑,又拿起干菜端详。看其色泽灰黑,并无异常之处。菜叶上有些盐霜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