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睡下以后,竟然久久地不能人睡。虽然她对这个丈夫谈不上有什么感情,但是既然嫁给了他,就生是莫家的人,死是莫家的鬼。自己再有不满,也只能和眼泪一样自己咽下去忍着。
当晚她很晚才迷迷糊糊的睡着,但是天刚刚蒙蒙亮,高慧春便已经醒了过来――大户人家早晨自有一番功夫要做。无非是调理水火,服侍公婆丈夫,就算是呼奴使婢之家,这也是儿媳的每日功课。尤其是晨昏定省,更是重中之重。
莫家原算不上大户人家,莫容新的父亲没中举前不过是个普通市民,家中以商贩为业。直到莫家老太爷中举才抖了起来,像模像样的算是个“缙绅人家”了。莫容新虽说连个秀才也没考上,捐个监生也算勉强维持住了体面。但是他家在广州城的“正派缙绅”看来,只能算是“西贝货”。更有深恶他家的,直接叫莫家是“破靴党”。还有人给他家做了句口号:“父做太监儿,儿做乞丐翁”。只不过莫家把持文阑书院几十年,手中有钱,父子两代又都是长袖善舞之辈,总算没有公然把他们赶出“缙绅”的队伍,但是广州城里的头等缙绅们,是从不和他们交往的。有事情要和书院打交道也只和山长说话。
大约是因为被“正牌”的缙绅鄙夷的关系,莫家最重“礼节进退”,拼命想证明自己是“诗书传家”。她刚嫁到莫家的时候为了这套“礼节”吃了不少苦头,被妯娌们嗤笑,被公公的小妾们戏弄,甚至家中得脸的丫鬟也在背地里说她是“花子小姐”。
熬了这几年,高慧春在礼数上总算被人挑不出毛病了。她一早起来,盥洗梳妆完毕。照例要去公公的正房去请早安。
高慧春由丫头陪着进得院中,见正房的隔扇门都已经打开了,她小小的吃了一惊――别看莫容新自己讲究个“礼数”。实际他每晚声色犬马,就寝都要到三更前后。一大早自然是起不来得,有时候在外冶游根本就没回家。因而莫家又闹出个新式的花样来,小辈们来请安不进正房,在廊下磕个头就算是到了。
没想到今天这公公已经起来了,只见他端坐中央,正由三姨太伺候着用早饭,只是面色不大好,有些清白。
高慧春进去磕头。莫容新点点头,道:“起来吧。”
照理下一句便是“你去罢。”然后莫新容并不说这话,高慧春也不敢自个退出去。只好垂手听候吩咐。
好半天,才听得公公开口问道:“慧春,你爹最近身子可安泰?”
这又让她小小的吃了一惊:非年非节的,又不是场面上的礼数,公公怎么关心起爹的身子了?
其实高天士身子好不好,她根本无从知晓。高慧春很少回娘家,一年也就回去一两次。而且高天士对她也不怎么在意,回去之后除了照例磕个头之外。父女之间再无其他话可说。除了和母亲说话的时候能大概知道一点父亲的事情之外,简直和陌生人差不多。
但是这话她不能不回。赶紧道:“多谢老爷,我爹他身子骨还安泰。”
“你很久没有归宁了吧。”莫容新放下手中的调羹。接过三姨太递来的澳洲小毛巾擦了擦嘴,“你明个归宁几日。顺便也带些礼物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