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两人又想起了李浩轩与大棕熊对战的场景。
觉得还真是他能干出来的事。
于是乎他们也快速跟着李浩轩跑向深山中。
只是没两三下,就看不见他的身影,还好地上还有脚印可循。
李浩轩他们一路跑出去差不多二十公里。
正跑着的时候,白山君突然停下,低声吼叫一声,紧紧盯着前方。
李浩轩定睛一看,只见一头金渐层缓缓朝他走来。
它还没发现开挂的李浩轩和白山君。
这金渐层的体格和白山君未契约前差不多大,体长估计有 2.3 米,不过比较瘦,大概四百斤左右。
它走路的时候大爪子看起来病怏怏的,无精打采。
但李浩轩知道,这是它保存体力的最佳方式。
身体左右晃动,能给腿部带来行走惯性,用最小的能量消耗,保持身体的最佳状态。
而且病怏怏的样子还能迷惑对手,让对手产生它没啥实力的错觉。
可一旦发动攻击,那就是雷霆万钧之势,让对手措手不及。
正所谓虎行似病,鹰立似睡。
李浩轩似乎有所感悟。
这是古人的智慧,老祖宗告诉我们,真正厉害的人,表面上都安静柔弱,待人亲和。
实际上却是贵而不显,深藏不露。
这不正是“柔弱胜刚强”的武学至理吗?
李浩轩脱掉上衣,露出一身古铜色的薄肌。
一运劲,筋骨齐鸣。
他双肩微微下沉,肱二头肌和肱三头肌瞬间隆起,肌肉紧绷,线条清晰,就像紧密排列的钢筋。
“我打个老虎去。你就在此处,不要走动。”
李浩轩把衣服搭在白山君身上,也左右晃动着身体,身体微微前倾,利用惯性朝大爪子小步走去。
一个病猫,一个身体佝偻,
一人一虎就这样相遇,进入了彼此的攻击范围……
空气在这一刻凝固。
大爪子微微抬起头,眼神中透露出一丝警惕与凶狠。
它似乎察觉到眼前这个人类跟之前的食物并不一样,但一对比彼此之间的体型,它忽略了自身危险感应的本能。
李浩轩不丁不八懒散站定,却眼神如炬,古铜色肌肤在阳光下散发着力量的光芒。
他微微调整着呼吸,全身的肌肉如同蓄势待发的弹簧。
“嗷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