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之子于归

且隋 玄武季 3087 字 1个月前

李延寿,下辖王幢军卫队两千,绝怒部部军两千,跪怒部部军两千。

还有,世子高俊三千世子率,驻守在公主府周围。

高大元安培好这一切,便于第三日返回王都城。

送亲和迎亲的联合大队,离开山路走上平原大道之后,速度就立马被提了起来。

温璇早就下了马,钻进了特制的婚车。

这种加装了弹簧和皮轮的马车,比过去的牛车舒服多了。

暖炉,厚羊毯,柔软的棉花褥子,清新的棉花被子……

甚至还有方便和洗漱的小地方。

那些个暗盒,藏着许多零食、糕饼、小玩意儿……

就像是开盲盒,温璇在探索的过程中,不断发现着神奇和惊喜。

温暖,舒适,惊喜,感动……这简直就是一个功能齐全的迷幻世界。

在前面牵引的,是四匹白色的契丹马。

矫健温顺,平稳迅捷,气派豪华。

高建武的闺女高珍,感受过神奇后,就赖着再也不下来了!

过了两日之后,温璇也渐渐从离开亲人和家乡的悲伤中,舒缓过来。

她和高珍、众姐妹们,开始叽叽咕咕地聊天。

姑娘们,时不时地拉开马车的窗帘,看着外面陌生的景致。

皑皑白雪,寂静的山林,凝固的河流,炊烟中的村庄,高大的石头城,各种各样奇怪的路人……

每当夜晚宿营的时候,这辆豪华的大马车,便属于温璇和阿布契郎。

他们,过着简单的二人世界。

旅途,虽然单调,但也挺好!

终于,队伍到达了粟末地和高句丽边界的地带。

这时,队伍的顺序,又调了过来。

又变成了迎亲的人在前领头,送亲的人在后跟随。

远远地边境线上,黑魆魆一线。

苏大嘴扩编的一万铁骑,锦旗招展,迎风而立。

冬日的阳光,照耀大地。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终于,车队与接应的苏大嘴部队会合。

刹那间,胡图鲁总算长出一口大气。

真是太难了!

一路危机,步步惊心,各种陷阱和刺杀,层出不穷。

至于死伤,自不必多说。

竟然还有几股马贼,想要偷袭,结果全做了粟末地矿洞里苦力的预备力量。

如果没有强大的王幢军一路保护,还真不知道要出多大的事情。

在距离边境界桩的三里之地,王幢军特遣一支立刻停下脚步。

他们,将驻扎在此。

一直候到高宾等人回归,然后再护送其回返王都城交差。

阿布让胡图鲁带着早就备好的酒肉、礼物,以及金银,前往王幢军的军营犒军。

这支王幢军的末若,正是小安子。

他是高宾的最可靠的心腹。

见到胡图鲁带人送谢礼,自然是欢喜收下,并送给胡图鲁一把高句丽的精美腰刀。

在不长的旅行交往中,他们已经结下了非常好的友谊。

胡图鲁,将自己的那把狗腿弯刀,送给了小安子。

“真羡慕你们,竟然还能和郡主驸马一起举办婚礼。”

“真是匪夷所思之事!”

“但说真的,你们这等豪迈之事,实在也只有驸马爷那样的人物想得出!”

“真是他娘的痛快!”

“好了,老兄,礼物和心意就收下了。”

“替我向郡主和驸马爷致谢。”

“另外,小弟我提前兄长新婚快乐,早生贵子!”

小安子真诚地说道。

“一定的,谢谢兄弟,这一路护卫辛苦了,过几天再见!”

两个人来了个男子汉式的熊抱,道别。

进入粟末地,最大的变化就是路。

这条主路,可比高句丽的开阔平坦了许多。

沿途,一群群全是向阿布契郎祝福的族民。

他们不仅撒着五谷,而且早早堆起巨大的篝火,载歌载舞。

温璇被这种友好、热烈的气氛所感染。

换上厚厚的红色皮袍,戴上狐皮兜帽,披上红盖头。

骑着白苍的温璇,宛如神秘的仙子,和阿布契郎一起,与族民致意。

粟末地,沉浸在持久的喜悦之中。

二月初七,傍晚。

红色的晚霞,将白雪的世界染得金黄一片。

杨柳湖,人山人海。

在老远的地方,族人们已经自发地站在村头。

小主,

每一个男女老少,俱是穿着最体面的衣裳。

他们,或是跳着舞蹈、唱着歌;或是挑一长串的鞭炮,静等新人下马。

粟末地特有的青石大马路,被扫得干干净净。

村头不远处,放着一张巨大的长条桌。

红色的桌布上面,是一溜溜的玉白瓷酒碗。

下马酒,粟末烧。

盛装的大巫萨满吉,全身披挂,手持鼓铃,立于案前。

这几天的大礼仪,可全是他说了算。

这酒案后面的不远处,以大屋作和王蔻为首,粟末地的全部亲贵,盛装而迎。

先头到达的,是雁使高宾。

只见他手中正抱着那只大肥雁,喝了萨满吉递过来的烈酒。

然后走过去,迎上当面走过来的大屋作夫妇。

“亲家叔叔,一路辛苦,抬头见喜!”

大屋作夫妇笑容可掬地说着吉祥话,并将一个喜包递给高宾,那里面是六根金条。

“托二位的福,一路顺畅,喜上加喜!”

说完,高宾递上一个回礼,是放在一个荷包里金元宝,也是六个。

一番相互寒暄问候,再交换礼封。

之后,高宾才将绑着腿的大雁递给大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