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时,我还不知道老师这句话是为什么,以为这只是档案管理处的规矩就点头答应了。
等到老师离开之后,我们费了好大劲,终于在档案室的角落里找到了。
学生会奖惩档案总共四本,但却很厚;部长告诉我要找出有开除学生会成员最多的那几页。
我很纳闷,但还是照做了;我们俩人翻了许久。
终于在一次翻阅中,我无意间看到了在职务一栏中居然出现有“主席”二字,好奇中细细往下看,却让我看到了震惊的一幕。
不止主席一个,连带着那一届的副主席以及各部门的部长都有。
而且在处分一栏中都写上了“解除学籍”这四个字。
要知道想要开除整个学生会高层,除了犯下弥天大错,我实在想不到会是什么大错。
我再次往备注一栏看去时,发现所有被开除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触犯学校第120条校规”。
学校的第120条校规是什么鬼?因为在我的印象中,学校总共才有119条校规,这第120条校规又是从何而来?
要知道这么大的开除事件,若是没有依据怎么让人信服。
我搞不懂,也只能拿给部长看,因为这肯定是她口中所说的大范围开除事件。
当部长看到时,她同样也露出了震惊的表情。
这件事没那么简单,这是我得出的结论,可到底是什么天大的事,才能让学校使出如此雷霆手段,在同一时间开除了那么多学生。
我与部长在档案管理老师的催促下,不得不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