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回避原则

梁丘恪轻轻摇头,甩掉警署警长留下的那丝失落,以昂扬自信的心态应对即将到来的面试。

“警号SGT准备应试。”

“Thank you. Madam。”

给出通知的女高级督察脸上露出了微笑,果然有警署警长躺雷,面试第一关梁丘恪拿到满分。

进入面试房间后,梁丘恪发现那位发出通知的Mαdam赫然坐在正中间的面试官位置,见此,他心中顿时长舒一口气,暗道好险。他先前绝对没想过今天的主面试官竟然会亲自走出来发通知,也幸好前两次这位主面试官发通知时他没任何不当表现,否则还不知会出现什么幺蛾子。

尽管他的面试资格是助理处长推荐的,尽管由长官推荐的见习督察面试通过率高达九成五,但如果被面试官合情合理否掉,在现行警务条例下推荐长官在今后的工作中遇到面试官,将采取回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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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回避原则,就不能不提及港警的升级面试制度。每次有督察级以上的升级面试,都是由人事部随机抽取三位高于面试者两级警衔的警员作为面试官,而主面试官则在面试当天抽签决定。这种制度,有效杜绝人事问题徇私舞弊的可能,被视为港警的一大特点。

回避原则的设立有一个大的背景,即长官推荐面试者的面试官警衔职务是低于推荐长官的,为确保公平公正原则,以及面试官对长官推荐者的面试启用否决程序之后,如何确保面试官不遭遇长官的打压报复问题,而考门设立的条例。

【即:面试官一旦启用长官推荐面试者面试否决程序,且否决程序理由被人事处长官判定正当合理,此名推荐长官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此次的三名面试官采用回避原则,即该长官对三人今后的工作不具备评判权。】

同时,如果判定否决程序被人事人处长官判定不合理,行使否定权的面试官将被问责,如涉及蓄意打压报复等恶劣情况,面试官会被开除警队,如果涉及到渎职等问题,还会被警方起诉,有可能会坐牢。

回避原则的设立,是对使用长官推荐晋升者与面试官双方的共同约束,它使得前者不敢烂用推荐资格,从而最大可能被推荐者是警队需要的精英,又使得后者不敢烂用否决程序,使被掩盖的精英能尽最大可能及时得到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