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选锋往事

“为何?满城都在抓你呢,明白了不?”

“同官四虎?”

小主,

“还没傻透。”

老鬼很嫌弃的一撇嘴,转身将这事说给大伙。秦重打了刘二蛋,人家叔叔发飙了,满城捉拿。自然,秦重此刻,不能再露面了。

“这个刘太尉,何许人也?”

“耀州兵马副钤辖刘昌祚。”

“是他?”

“嗯,刘二蛋的亲叔叔。”

“好嘛,这下得罪了个大的。”

“有得麻烦了。”

瞧见一众老兵的脸色,秦重有些不明所以。一个兵马钤辖,怎么让天不怕地不怕的老兵,如此的忌惮?莫非此人非比寻常?

“这人很厉害?”

秦重弱弱的问道,毕竟这祸是他闯的。不过,再给他一次机会,遇见小禾遭难,他还是一样不会饶了刘二蛋,该揍还得揍。

“厉害个屁,就是命好。”

老鬼不以为然,话里酸酸的味道,分明是十分的瞧不上。

刘昌祚的确命好,这是嫉妒不来的。普通百姓追求一生,心心念念想要获得的东西,而刘昌祚一出生就有了,荫补右班殿直。

因为有个好爹,这就当官了。

十五年前,刘昌祚和老鬼同在一支部队,上四军捧日军,这是大宋最精锐的骑兵部队。当时,刘昌祚是第一军一营指挥副使。

而老鬼,同属一军,却是选锋营虞侯。

能入选锋,万中无一,皆敢死善战之猛士,军中声望极高。

那一年,西夏入侵渭州,捧日军奉命出征。

一日,第一指挥营接到命令,即刻出发救援友军。同时接到命令的,还有老鬼的选锋营。不料,这却是敌人设好的圈套。

围点打援。

宋军被团团包围,敌人兵力占优,足有宋军三倍。

选锋营临危受命,用一条条人命,生生撕开重重包围,杀出一条生路。但是敌军人数太多,刘昌祚所在第一营被缠住,陷入了苦战。

选锋营无奈,只能掉头又杀了回去。这一战,从中午杀到黄昏日落,双方皆死伤惨重,尸横遍野,土地都被血水泡透。

敌军主帅久战不下,竟亲自带兵前冲,企图一举击溃宋军。老鬼发现战机,做出了同样的动作,率领仅剩的选锋,拼死杀向敌人中军帅旗。

老鬼要杀穿敌阵,斩首敌军主帅。

唯有此,才能逆转战局,夺得胜利之机。

敌军主帅的身边,当然少不了亲卫保护,而且个个武艺高强。他们发现了老鬼的企图,一边骂敌人吃了豹子胆,一边为此暗暗心折。

猛将自古爱猛将,虽是敌对双方,但丝毫不影响心中的敬佩。

乱军之中,人命如草芥。无论是敌人,还是身边同袍,此刻双方,早已杀红了眼,纵马挥刀,一心直往前冲,不是敌死,就是我亡。

猛然间,老鬼身前一空,他杀穿了敌人防御。

敌军主帅,赫然就在他的眼前。

“杀。”

老鬼大喝一声,纵马扑向帅旗下的一员敌将。

敌军主帅吓了一大跳,万万想不到,竟有人杀穿层层防守,出现在了他的眼前。慌忙中,敌军主帅拨转马头,落荒而逃。

上过战场的人,都知道,主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帅旗。

人山人海的战场上,稍远一点儿,根本看不见主帅。能够凝聚战心,并指引军队冲锋,唯有帅旗。所以说,帅旗倒,军心散。

所以,老鬼第一时间,没有追击敌军主帅,而是奋起全身力量,一刀砍向高大的帅旗。帅旗只要一倒,敌军必将崩溃。

与此同时,护旗兵一枪刺来,老鬼却不管不顾,任凭铁枪刺进了小腹,一刀砍在了旗杆之上。“咔嚓”一声,巨大的帅旗轰然倒地。

就在这时,刘昌祚率兵杀到,一箭射出,正中逃跑的敌军主帅。

敌军彻底崩溃。

这一战,宋军击杀敌军主帅,以少胜多。

一场罕见的大胜。

战后,老鬼养了两个月的伤。然后,他听到了一个消息。刘昌祚击杀敌军主帅,为头功。朝廷颁旨嘉奖,连跳三级,升任捧日军都虞侯。

选锋营,只字未提。

全营四百二十三名战死将士,死不瞑目。

那一日,老鬼大闹军营,被重责一百军棍。也是那一日,老鬼被一撸到底,离开了捧日军,成了一个混吃等死的兵痞。

他和刘昌祚没有仇怨,但是,有一条越不过去的鸿沟。

那是四百二十三条性命。

老鬼的这些往事,骁骑营知道的人甚少,但是石勇知道,也因此,他非常担心老鬼的状态。万一与刘昌祚遇上,老鬼会不会炸毛?

“放心吧。”

老鬼挥了挥手,转身往门外走去。

“你不许跟来。”

老鬼头也没回,就猜到了秦重的动作。秦重讪讪一笑,不得不停下,看着老鬼出了大车店,走上了街头,却猜不出老鬼要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