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琳娜气得脸色通红,心中羞愤交加,最终犹豫之下她还是决定用拳头说话。
“竟然敢变着法子的骂老娘笨!找打是吧?成全你!”
雷穆斯∶Σ(?д?|||)??
“不是,您得讲道理啊!”
芙尼娜∶(σ;*Д*)σ死刑!
“闭嘴!老娘就是道,老娘就是理!”
彩蛋∶
现在展示的,仅是纯水精灵芙尔摩斯的一段过往……
初开灵智的芙卡洛斯看着眼前的这只陌生的纯水精灵,疑惑的问道∶“你说,你是我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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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当然了。”芙尔摩斯双手掐腰得意洋洋的说道,“我的名字是芙尔摩斯,而你的名字是芙卡洛斯。”
“我们的名字这么像,长得也这么像,而且都姓『芙』!”芙尔摩斯双手托起眼前的这个小生命,亲昵的蹭了蹭她的脸蛋,笑道。
“知道吗?姐姐我可是很有名气的,我可是最厉害的纯水密探——大侦探芙尔摩斯哦!”
……
“初次见面,『公主殿下』。”
眼前的老者在寒风中拄着拐杖颤颤巍巍的站在无人的蛮荒之地上,他的身上仅包裹着一层薄薄的破布,那张破布无法包裹在他的全部身体。
芙尔摩斯似乎在他的身体背后看见一条不属于人类的尾巴,老者的双手细长而锐利,上面覆盖着青色的鳞片,犹如冷血动物的爪子。
“您是时候记起您的使命了。”老者轻咳一声,破布兜帽下那沧桑的面容咧起一抹诡异的笑容,双目发出令人恐惧的精光。
“您是故国的公主,没落的王裔!”
“而如今,您回应了我的请求,降临至这个世界。”
“我的目的是——回收神之心,抹杀七神,弑杀天理,恢复王国应有的荣光!”
ps.作者我呀,悬着的心,今晚终于已经彻底死了……
作者∶(*?????)
这已经是第二次了,还差四天我就能拿全勤奖了。
昨天用了存稿才多活了一天,或许我应该早就放弃的。
别怪作者这连续一周多更的晚,从十九号开始陪着家里人和朋友啥的一起旅游,从山东一路给我干到了海南,一整天百分之八十的时间全在高速上。
作者晕车,所以路上根本码不了字。人多且乱的话,我也根本码不下去。关键每天都是在酒店里看着大人们在那里喝酒,我就弄不明白了那酒有啥好喝的呢?
天天喝,天天喝!天天给我干到晚上十点多才回来,天天我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打完四千多字!!!
我不想去又成我闹别扭,说我憨。
但是这一路上给我的感觉还不如在家里舒服呢。
我是真的服了(*?????)
我寻思着谁家好人写作文一个半小时写完四千字啊,就算不思考光码字就得码接近一个半小时吧?
核算一下,高考作文八百字的话,我用了一个半小时的时间码完了五篇小作文的字数。
番茄你这个巴巴尔!!
你这个破全勤奖,我……我下次再拿吧。
ps.呜呜X﹏X,求求各位爱看本书的读者们,麻烦动一动你们的小手指点个五星书评。作者想上分,在此求求你们了。这已经是一本老书了,但是一直没啥流量。求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