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和可太明白这句话的威力了。
小主,
现在赚钱都这么危险,更不要说这么一把宝剑了。
看于和拒绝,小老太有些挂不住脸了。
这时,就需要打圆场的来。
但这个人不能是岳雨。
她一向支持于和,现在说话,就是在反对于和,哪怕是为了于和好,但也不必如此,多少感情,就是这个为了你好而败坏了的。
也不能是马呢娜。
她终究是一个小辈。
大人说话,她搁这插嘴,这叫没规矩。
也轮不到她说话。
她倘若要上来说话,这一张口就先输了。
因此,也就只能刘醒非来说话了。
“哎,几位,一点小事,不必这么僵着了,这只是于掌门一时间绕不过弯来,我劝劝他。”
马金莲一脸,你劝他?我怎么不信呢?
于和也是,你能劝动我?
刘醒非开口。
“掌门,那天面对大雪怪,我看了你的出手,掌门武功是够了的,但大雪怪皮肉糙厚不说,还有点皮糙肉厚之外层那钢丝一样的毛。所以,掌门的剑,无法造成正常的伤害。那么掌门有没有想过,如果当时你手中的剑是这把玉剑,还会觉得雪怪难杀吗?”
于和的嘴唇哆嗦了一下,没说话。
说什么?
当时的情况,
于和用了全力输出。
杀了一个雪怪。
这让他意识到,如果不出全力,他很难杀掉一个雪怪。
这很可怕。
这意味着,如果一群雪怪来围攻他,即便是他也要完蛋。
高手出手,最忌讳的,就是用全力。
力如水,水之不尽则不歇。如果把水用尽了,则力之为歇,且难复之。
所以高手出手讲究的就是一个留有余力,需饶三分。
假如于和出全力,哪怕他是天下第一,也会很快便力难为继,最后被雪怪围杀掉。
但不出全力,是很难真正杀死一头大雪怪的。
不过。
这主要是于和在出手时,兵器难以破防才导致的他需要出全力。
如果他的兵器能够轻易破防。
区区雪怪,也不过是剑下尘埃而已。
于和知道。
那把玉剑。
绝对是一把上好的神兵级数的宝剑。
如果是有了此剑,雪怪算什么?
他能像吃大肉包子一样,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可是还是那句话。
它太贵重了。
贵重到于和根本不敢去拿它。
穷了一辈子的人,哪里用得起这个。
刘醒非正了一下身子。
“于掌门,我不怕直说了,这一次,雪怪的事就不谈了,我们的主要目的是下到那个大墓里面去,此中凶险你我皆知,倘若不是五灵门一口气吃不下,这才万般无奈带上我们,由此可知下面的危险是多么巨大,我不怕不客气的说,于掌门若无此剑在手,哪怕是你自己也不敢说保全二字,你还哪来的信心去保护身边之人?唯有你握起了此剑,才好意思说保护二字的。”
马金莲听了,连连点头。
“这位后生说的不错,此行最终目的,乃是下墓,如此危险的一件事,你真当自己天下无敌吗?拿上此剑,你才好说保护二字,不然,就连你自己都怕是一个自身难保。”
马金莲道:“说得不错,时至今日,连当年的赵长安都陷没入其中,你又凭什么觉得自己可以在其中游刃有余,你以为我是为什么才要托付于你,请你保护呢娜的?”
刘醒非也道:“掌门,拿上此剑,你才谈得上保护二字,不拿此剑,连你自己也会自身难保,你看看,这是师姐,如果她倒在了你面前,你却因力量不足,不能保护她,只因你手里就差了这么一把剑,你甘心么?”
于和看了一眼岳雨。
岳雨仍然没说话。
她不在意于和拿不拿那把剑。
只要那是于和的选择就好。
如果错了也无妨。
就当是天意如此。
于和终究是拿起了那把剑。
玉剑的名字。
叫天命。
它有一个故事。
在西部州。
曾经有一个小国。
这个小国有一个残暴的王。
此人练就一种叫血影子的功夫,可以刀枪不入,也能够速度快到惊人,堪称天下无敌。
但此功有一个弱点。
忌铁。
铁制的兵器能够伤到他。
这简直是一个大笑话。
于是他在磁宫建立了自己的统治。
任何手执铁兵器的人都无法靠近,或进出他的磁宫。
他本人也越来越残暴。
终于有人忍不住了,请了一个匠师,用天下间最硬的玉石打制了这么一把剑。
一个勇士用此剑,刺杀了残暴的王。
这只是一个故事。
故事传至于今,有多少水分已经说不清了。
但可以确定的是,玉剑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