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过自己会有很多结局,却从未想到自己会落得这般下场,更未想到,让她如此狼狈不堪的,竟是那个她从未都不放在眼里的夜轻歌。
过去的十几年,她会留下夜轻歌的性命,是因为快意感。
当年,她是落花城的庶女,目睹夜惊风在落花城大战至尊的风采,一见倾心,缱绻情深,而后飞蛾扑火般离开落花城,到四星大陆各国的疆土上游荡,她看见过湛蓝的天际、走过荒凉的沙漠自古老的城堡里穿梭,独自一人没有目的在漫天杀雨里游荡了整整四年,直到看见夜惊风保家卫国的姿态,那是战神的风姿,自刀光剑影中淡然游弋,天上地下,他似来自古战场的修罗,脚下的成堆白骨,江河血液,都是他的战绩,他的荣耀。
彼时,秦岚一袭白衣在千军万马之中,他将她带回北月,她知道,她终于找到了他。
她不知道他的名字,所以,才找了整整四年。
只是到了北月,她却看见他搂着另一个光彩夺目的女子,那女子红衣如火,黑瞳深邃,笑时妩媚,不动如钟。
那一刻,她知道自己输了。
可嫉妒好似燎原般疯狂的蔓延,恨意蒙蔽了心智,她嫉妒的发狂,日日夜夜都在想,要是这个女人死了就好。
世事无常,夜正熊看上了她,向她提亲,她想着,若不能与他在一起,嫁给他弟弟也行。
阎碧瞳怀夜轻歌的时候,秦岚终日算计,要怎样才能让她胎死腹中,偏偏阎碧瞳也不是什么软流之辈,十月怀胎安然,直到夜轻歌出生。
丑陋的胎记,不堪的天赋,以及夜惊风战死的消息,一切都来的那么快。
正因为夜轻歌的丑陋和废物,秦岚才会想着留下她的命,只要一想到那个女人的孩子这么不堪,她心里就有种变态的快感。
往事如烟,白驹过隙。
夜正熊费力的到了秦岚面前,他坐在轮椅之上,将手中的剑朝秦岚刺去,“贱人,去死吧。”
一道身影掠来,扑在秦岚身上,夜正熊的剑贯穿了刘海的身体,正中心房。
刘海抱着秦岚跪在地上,喷出的鲜血溅了秦岚一身,美丽的花儿在秦岚衣裳上妖冶的看着,她目瞪口呆的望着逐渐没了呼吸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