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丑。”也不好看。
对于轻歌来说,的确不丑。
怪人抚摸了下自己的脸,幽幽的道:“原来我在这里待了十七年,你母亲送来的干粮,只够我吃前三年,后来的十四年,我以为我会饿死,可没有,但我觉得我的身体有了变化,是那种潜移默化日积月累的变化,我察觉不到,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我知道我和以前不一样了。”
怪人问,“你有镜子吗?”
轻歌摇头,这个她真没有,就算有也不会给怪人。
想想,怪人十七年前是唇红齿白的少年,玉树临风,压抑了十七年后看见自己面目全非,会不会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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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说。
“你想出去吗?”轻歌问。
出去——
怪人茫然。
待了十七年的地方,突然要走,天下这么大,他该去哪里?
他的妻子被他杀了,他的妹妹生死不知,而他自己也成了个怪兽。
人事已非,怨不得谁。
怪人和轻歌都不知道,边角处的白骨,酝酿了紫色的光火,很淡很淡,如一种不为人知的魔障。
怪人苦笑,“瞳瞳不在,我是生是死有何区别,走与不走有何区别。”
顿了顿,“你说,瞳瞳生死未卜?”
轻歌似是知道怪人的想法,在怪人的想法还没实现时,便给了他一个绝望,“粉身碎骨,万分之一生还的可能。”
天下的人都说她娘亲死了。
“就算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在没有亲眼看见瞳瞳尸体前,我不相信她会死,她还说过要放我出来呢。”怪人甜甜一笑,“我就说,我的瞳瞳不会这么狠心,她生死难说,才不会来找我,救我,我要去找她。”
轻歌看着怪人的脸,抿唇不语。
若是怪人看见自己现在的模样,会如何?
哪怕轻歌有心瞒着,出了这个密室,沼泽之地,怪人自己也能想办法看见狰狞容貌的。
这个世界,不缺铜镜,也不缺人心。
他人不人,鬼不鬼,隔了十七年再出现在世人眼里,只怕会被当做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