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个时代穿古装汉服什么的已经是年轻人的一种流行元素,其他环境还没什么,挺正常,走出去大家说全身吸睛点,去夜店就不行了。
尤其白鹿还是吃着脚丫子。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脑子不正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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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九的车被陆景征用了,去商场倒也方便。
这座边陲小城,也不到二十万人口,商场也没想象中的大,但也足够白鹿和胡知语买买买了。
按照陆景的想法,一人买一两套衣服也花不了多少时间,结果他错了。
女人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女人,在购物上绝对不是一会时间能搞定的,足足三个小时,大包小包大袋小袋陆景手都不够了,两个女人才停下。
车里后备箱都没塞下,座位也占满员了。
钱自然花的是陆景的,足足小二十万没了。
当然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这两女人实在是太能买了。
什么都要的那种。
完了之后,还得找酒店去。
毕竟距离晚上还有点时间,她们也得换衣服打扮不是。
开了两间房。
白鹿和胡知语一间,他自己一间,帮她们将衣物拿进房间后,陆景就离开了。
“晚上八点出发,我倒是叫你们。”
“去去去赶紧出去,我们要试衣服。”
白鹿不耐烦地将他打发了。
陆景憋嘴,关上了房门。
他也累了,回房间去眯一会,不得不说陪女人逛街购物比练功还累。
倒床上就睡。
到晚上八点后,陆景准时醒来,准备出发。
他来到白鹿和胡知语房间,敲房门后,很快房门打开,但是一瞬间他就差点流鼻血。
开门的是胡知语,她换上了潮流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