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案上的纸墨笔砚已备好,曲尽欢走过去摸了摸桌上的一叠纸,又从笔架上随手拿起一支笔仔细看了看,见曲尽欢一直不说话,沈晨阳主动给她介绍起来。
“这是南城产的上好罗纹宣,这一排笔是猷州出的兔毫宣笔,二小姐随意选一支拿着顺手的吧,让阿晖来给小姐研墨。”
不等曲尽欢拒绝,沈晨晖已经利索地挽起袖子拿起了墨条,曲尽欢抬头看了他们两人一眼,现在这兄弟俩一左一右地站在桌案两侧,将她完全堵在了桌子后面,是个什么心思显而易见。
曲尽欢懒得同他们计较,这是她成为“曲尽欢”的五年多以来第一次摸笔,所以究竟她的字能写成什么样,她自己也很好奇。
砚台里已经积了些墨汁,沈晨阳也不急着教,而是先拿了支笔来,笔锋沁了些墨汁,铺开宣纸大手一挥,洋洋洒洒写了三个大字——
沈晨阳。
“我当沈大公子要给我露一手,怎的就写个名字,当我流落在外不识字呢?”
曲尽欢挑起眉梢看向沈晨阳,张嘴就是一句阴阳怪气,沈晨阳倒也不恼,反而放下笔拿起写了他名字的纸大方笑了笑。
“都城中善书法者不知凡几,王爷托我教小姐习字,我既抢占了这个机会,最先想教的自然是写我的名字。”
曲尽欢看看那三个字又看看沈晨阳不禁撇了撇嘴。
不得不说他这一手行楷写的确实好,若不是早知道沈晨阳这有些不着调的性子,单看这一手字还真得误以为是什么出尘的雅士写出来的字。
不过既然看过了沈晨阳的字,曲尽欢也打算写一写试试看,她回忆了一下刚刚沈晨阳握笔和运笔的方式,凝思片刻后也模仿着写了三个大字——
曲尽欢。
下笔的那一刻,曲尽欢有种微妙的感觉,好像不是她在控制着手来写字,而是手自然而然地活动起来,就好像她曾经握笔写过许许多多的字,多到手都已经留下了记忆一样。
待到提笔后,曲尽欢看着纸上自己写的名字皱起了眉头。
她本想模仿沈晨阳的写法的,可写出来的字迹熟悉又陌生,不是沈晨阳那种的行楷,而是一列标准工整的簪花小楷。
忽然间,曲尽欢猛然想起了她在哪里见过这个字迹,这三个字写的分明与那个许久都没动静了的断天的字格外相像。
自打刚回璟阳王府那天断天出现了那一次后,曲尽欢就再也没见过那个飘在虚空中的纸条幻影,她都快忘了还有这么个“系统”的存在,如今自己的字迹跟断天如此相近,曲尽欢眉头皱得更深了。
回头得找个时间问问断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