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边跑,一边回头“小伙子,俺看你是第一次来大城市可对?”
我点头!
“我猜对了吧”他继续道“这城市里啊,就是比荒郊野外要安全,哪怕你隐居起来都没用,僵尸那鼻子,灵着哩!可要在这城市里生存,也不是那么简单的,大叔俺虽然能召唤几株豌豆射手,出去了还不是要被僵尸啃掉脑子,可在这城市里,一,俺加不进冒险者公会,二,俺还得买衣服,还想吃口饭,还要租房子,还想着俺那个在流星学院上学的娃有出息,这些不都要钱嘛,所以,不出来拉车,哪个给俺衣服穿,哪个给俺房子住,又有哪个,给俺滴儿子交学费咧?”
大叔摇着头,似乎在感叹像我这种‘富家子弟’的无知。
“你别看俺累,俺算好哩,以俺的身板,还能拉个二十年,每天赚的不多,差不多四个银币,碰到一些假期可能还多些,一枚交给城主府,一枚给儿子交学费,半枚交给帮派,还有一枚半,扣掉省下来买衣服和维修车子的钱,至少还能省下一枚银币,一年就是接近四十枚金币,二十年也有八百枚了,到时候,也能在靠近城墙的位置买个小点的房子了!”
我一阵汗然,这大叔算盘打的好,殊不知十年后的物价,八百枚金币可还能买的到房子,龟缩在城里的人们只知道休养生息,繁殖后代,吃饱了没事干晚上就在家里嘿咻嘿咻,现在城里的街道都略显拥挤,二十年后城墙角下还能不能站得进人都两说,更别提房子。
这大叔,应该就是处于德科郡城最底层的人,当然,乞丐不算,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乞丐了,多的是那些无所事事的流浪汉,只有冻死的,没有饿死的,反正也不用劳作,一个植灵力召唤就有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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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们冻到极致的时候,就会产生小偷、强盗这些行业出来,因此,城主府对此的管制力度都相当的强,城卫军会定期清理街边的流浪汉,如果一个人没有正当的职业,而他又不属于冒险者公会或任何的帮派,下半生,就会被城卫军带到一个叫做‘失乐园’的地方度过,几乎没有出来的可能,而且,那帮人,估计也没有出来的心思。
特蒙对此有一句比较经典的语言“现实是残酷的,既然放弃了生存的意义,就不能责怪自由女神的抛弃。”
这个拉车的大叔虽然修为不高,却没有自暴自弃,在我的心里,他远比失乐园的人要伟大,那有些佝偻的身影变的越高大起来。
“大叔,你今年多大?”
“四十二了!”
植灵力对人的身体有温养作用,二十年后大叔都六十多岁了,虽然还硬朗却肯定不如现在,希望他能坚持下去,完成自己的心愿吧。
和大叔聊了挺久,太阳已经上升到斜空中,估摸着快十一点的时候,黄包车拐过一个足球场那么大的十字路口,终于到了朱雀街区,没过多久,一栋庞大而气势十足的建筑物出现在我们面前。
它足有二十多米的高度,宛如皇宫一样的西式建筑,远远看去就像中世纪的城堡一样令人瞩目,横跨近一里的长度,光是大门就有十多米长。
门口竖着招牌一样的一尊青色大型石雕,一刀、一剑两把武器交叉相错,这是冒险者的标志,意味着只有用手中的武器去冒险,意味着英雄与荣誉。
这里就是冒险者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