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场比武,只是第一关,后面还有擒拿和实战两道关卡,猫腻一个比一个多。
除了手上绑紫绸的举子,其他人是真没把握过关。
可免试的机会,又哪里是容易得到的?绝大多数人一看萧麦,心里面的火焰就立马熄灭了。
毕竟,萧麦之前的表现,所有人都看在眼里。
这可是完成了一挑二的壮举,连杀葛枭、秦鲤两位入境高手的狠人。
“我,打萧麦,真的假的?”
陆朝暮的话喊出去之后,半晌没人应声。
“啊,本届举子,水平这么赖的吗?”大小姐一看,连一个出头的人都没有,顿时柳眉倒竖,“索性全部除名,以后再不准踏入捕门半步!”
闻听此言,萧麦都有点绷不住了,心道:“真不愧是你啊!每次都这么有节目效果。”
至于其他举子,更是面面相觑。
没在京城久居过的举子,不了解这位捕门大小姐的底细。
久居过的可是门儿清,大小姐真有这个权力,在她面前,紫绸都不好使。
“再没人站出来,就要一起完蛋了!”
众举子再次面面相觑,眉宇间皆有焦急之色,都指望有人能自告奋勇,以解当下之围。
萧麦略作沉思,心中已有决断:“此事虽因把酒而起,可把酒也是为了助我一臂之力,这个烂摊子,还是由我来收拾吧。”
他不欲连累大家考不了试,便要开口,无论谁来挑战,都点到为止。
忽然,一个少年气十足的声音,在人群中响起。
“我来。”
大家不约而同地看过去,萧麦听到他的声音,嘴角也不由得勾起:“是个好对手。”
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少年,没有光鲜亮丽的衣裳,没有五颜六色的绸腕,没有镶金嵌玉的神兵。
他穿着八九块破布,用密密麻麻的针脚,精心缝制而成的麻衣,腿上打着缓解长期赶路疲劳的绑腿,脚上穿着露趾头的破草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