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过了没一会儿,别说不好这一口的老马了,就连最浪的老王都说了,“这是什么鸡毛玩意,走了走了。”
有这样想法的人很多。
乐队唱了三首歌,现场的观众走了一半多。
从那以后,此后很多年,beyond都再也不来内地了。
别说他们了,就是迈克尔杰克逊来内地,都有一位大妈说,这闺女真白。
一些歌迷提及往事,讲到beyond第一次来京城开演唱会,总是会遮遮掩掩的说,当年工体演唱会上座率有90%,非常的不容易。
但是,退场率也有60%,这个他们是不会提的。
beyond内地试水惨败,水土不服。
“走了走了,听这个还不如吃一顿卤煮火烧呢,多放点小肠和苏造肉,那个好吃。”
那就走吧。
现场没有超短裙的小姐姐,没有嗨翻天的DJ,纯听摇滚,好像也没啥意思。
而且,这个年代,内地的摇滚传达的信息并不是黑暗和愤怒,而是昂扬和斗志,他们从香江过来,水土不服,也是情有可原的。
卤煮火烧走起。
多加苏造肉,爷们多加钱就是了。
要说起卤煮火烧,还是南横街的最地道,京城爷们吃美食,是不嫌远也不嫌地方脏的。
这就是京城和魔都的不同了。
沈光林在魔都和京城都待过,有一点点发言权,这两个城市有着明显不同的文化氛围和生活习性。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在魔都,能够把华夏人变得国际化;在京城;能够把老外渲染成京城人。
魔都是向往外界的,尤其那些以前出过国,见过世面的老港督。哪怕平日里都吃糠咽菜了,也要在一些日子里跑去咖啡厅衣冠楚楚的喝上一杯现磨咖啡。
京城是另外一个不同的世界,看着没,就这个摊子,他家的豆汁,从乾隆爷起就支着了,倍儿地道。
在最困难的日子里,家里都断粮了,也还有一些贝勒爷嘴唇擦上猪油,表示今天又是吃的大肉。
大约,这个年代的外国人看我们,就跟后世的我们看非洲刚果的金沙萨们是一样的。
究其一生,耗尽家财,置办一副好行头,走在贫穷的大街小巷,沉湎梦中不愿醒来。
小主,
所以,长城服饰卖的最好的,并不是衬衫,而是假领子。据说,这种衣服就是魔都率先发明的,到现在依然很畅销。
现在毕竟才是八十年代,这个年代像沈光林这样的狗大户并不多,即使是先富起来的有钱人,大家也不舍得这么花,而且,他们有钱也不知道怎么花。
哪像沈某人呀,出行必定吃最好的美食,住最好的饭店,睡最烈的......。
睡就算了,这个不提了。
三个人找到一个卤煮摊子,围坐下来。
还是跟着沈老板出来好,苏造肉可以管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