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到了公安局,他是局长,有什么情况,也瞒不住他。
市里公安局已经接到举报,说余笙滥用枪支,还杀死了六个人,要求追究他的责任。
市公安局哪有这个资格,只好上报到市委,同时报上报省里。
省里公安厅一看,动枪了不说,还死了六个人,这是大事啊,必须上报国家公安部。
结果,省里的联合调查小组还没有出发,公安部已经回复了。
结论是,第一,余笙同志持枪不违法。
因为当时,余笙同志已经是公鱼山县安局局长,紧急情况下,有权动用枪支。
第二,暴徒公开放火烧车,威胁工作人员不许救火,殴打消防战士阻止救火,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
余笙同志沉着冷静,处置果断,打击了暴徒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第三,余笙同志是优秀的警察,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在他打击违法犯罪的时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人为设置障碍和诬告,滥告。
省公安厅接到回复,简直不敢相信是国家公安厅的回函。
他们立刻向会商市公安局发出紧急通知,不要理会任何诬陷余笙同志举报信。
而且,要求他们时刻注意,一定查清,究竟是谁在举报余笙同志。
市里公安局接到省公安厅的回复,比省公安厅更吃惊。
他们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回复。
别说批评了,拿着这份回函,简直可以直接申请军功章了。
余笙到县公安局,刚进入会议室,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因为他们得到的回复,简直可以当作杀人无罪的圣旨。
这么牛逼的回复,谁敢相信是公安部回复的。
陈副局长看着还算稳重,但是,他自己交给余笙的自查自纠信,承认受贿五十多万。
这让余笙怎么办。
本来还想着让他接任公安局局长呢。
“余书记,我给你说实话,这五十多万,在正科级干部之中,是很少了。
我是没办法,不收,就得被排挤不说,老婆孩子还时时受到威胁,欺负。
你说,上到书记,县长,下到一般人员,没有拿过郑家钱的,除了却是没用的岗位,但凡有一点权的,谁没有拿过?
刑侦大队长,他每年最少是五十万,美名其曰是郑氏集团发的工资。
这样说吧,鱼山县的领导干部,至少百分之九十是有问题的。
没有问题的领导干部,根本提不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