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兔子需要一点时间,要不然中午做饭来不及了。
俞菀卿不想整天吃粗粮粥,想着待会儿从空间里弄几斤大米出来熬粥,到时候就说是从家里带来的。
等她把鸡骨剥出来后,霍澜辞拎着一个布袋子进来:“用大米熬粥,要不然浪费野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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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菀卿看他一眼,忍不住浅笑,和自己想到一块了。
她没有矫情,接过袋子:“好。”
“有劳了。”说完后霍澜辞又到院子去处理那只野兔。
俞菀卿熬粥时从空间里‘偷渡’一斤多大米出来混在一起熬粥,鸡骨先烧开一会儿再放大米进去继续熬。
知青点的人远远就闻到一股香味,幸好他们这里和村子其余人家有点距离,要不然这香味会引来一群小孩子。
郭红英说:“太香了。”
说完后她赶紧往知青点跑,她是第一个抵达知青点,当她看到大厅里站着的人时傻眼了:“霍,霍知青,你怎会在这里?”
俞菀卿说:“今天早上吃的野鸡是霍知青打的,他拿着大米野鸡过来和我们一起吃。”
陆国华进门时正好听到这句话,笑着上前拍拍霍澜辞的肩膀:“你是不是猜出俞知青的厨艺不错,所以就带着口粮来蹭厨艺?”
众人闻言都笑了起来。
霍澜辞点点头,看了俞菀卿一眼:“没错,我就是来蹭俞知青的厨艺。”
她能进山打猎,他就猜出她的厨艺应该不错,事实证明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好。
这样的饭可以多蹭几顿。
当然,是带着口粮和肉来蹭饭。
也可以帮着打下手。
桌子上十五个饭盒都已经装满鸡骨粥,只有一个饭盒装的是两个红薯。
众人发现这个问题却没有说什么。
野鸡和大米都是霍知青带来的,人家有权不给谁吃。
谷小茹这个当事人却委屈到眼眶泛红,她看向俞菀卿:“为何我只有两个红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