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黑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口头

区委书记看区长这么说了,他的心里就有了百分之九十的把握能够保住财政局长,他问两位区委副书记的意见。两位区委副书记都表示,这种政策性的事情他们也不大清楚,尊重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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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想听听区纪委书记的意见。区纪委书记看到区长都这么表态,他也犯难了,因为区委书记的意见是最关键的,而区委书记此时又还没有表态,于是他就说了一句模棱两可的话:"这个跟他的认错态度也有关系"。

区委书记看到纪委书记有松口,便说道:"既然大家都这么说了,我觉得点到为止,大家看应该怎么处理?”

区纪委书记说到:"起码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这次,轮到区长按兵不动,他没有表态。

于是区委书记总结道:"我看起码要给他一个严重警告处分。“区委书记还特地用了三个字"起码要"。

但是纪委书记却不同意,他表示起码要给他留党察看处分,因为他还得对市纪委有交代。

留党察看处分,表示着财政局长当不成了,这是王亦平他们最想看到的,他们也不想搞得太过分。

区委书记与区纪委书记的意见不一致,这个书记办公会议只能算形成半个结果的半成品会议就散会了。

会后,区委书记把纪委书记留下来,私下里跟区纪委书记说:"灵活处理嘛,王同兴这人看似傻乎乎的,关系还挺硬的,这个你懂的,我不多说了,点到为止。"

这个"点到为止"说的太奥妙了,意思是说财政局长的关系很硬,有人跟他打招呼了,但是,是谁打招呼,区委书记是不能说的;但这个"点到为止"又含有另一层含义,就是跟你纪委书记说,财政局长的事情点到为止。

官场就是这么奥妙,对一个干部的处理,不是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处理,即便是走上司法程序,也得按领导的意见办。正所谓"黑头不如红头的,红头不如口头的。"也就是黑头法律不如红头的文件,红头文件不如领导的口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