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梦中的婚礼

“静怡小姐,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华纳唱片公司?没想到你的歌声也是那么迷人,我有权力能和你签s级的合约。”大胡子比尔开始诱惑她。

“既然有s级的合约,那肯定还有ss级,sss级的合约吧?”静怡也调侃他道。

“那种合约是给国际天皇巨星的,我可没有这么大的权力。”比尔耸耸肩,配合着她开玩笑。

“我发两首歌只是试一下水。我现还在上大学,这只能等我大学毕业了再说。”静怡微笑着,找了个借口来婉拒他的好意。

现在无论如何都不能加入唱片公司。如果她签了约,她就属于是唱片公司的艺人。以后她所有原创歌曲专辑的版权,都属于唱片公司所有。

一旦她离开这家唱片公司,那她以前所有的歌曲都不能唱了!除非是向老东家购回自己的歌曲版权。

这个问题到了新世纪也都还存在。像她前世时的邓紫旗,自己创作演唱的歌曲泡沫。到后来自己居然不能唱了!一唱就侵权。

遇上这种问题,创作型歌手最吃亏。如果是唱别人歌曲的歌手,反正歌曲是唱片公司买来的,唱不唱都无所谓。

还有那些作词作曲人,好不容易写了一首歌,被唱片公司买去后,一切版权都与他无关了。只具有一个署名权!这严重制约了乐坛的发展。

她想走独立音乐制作人的路。但这条路并不好走!这需要在乐坛有大量的人脉和资金。

如果是前世,她有了名气只需在音乐网站上发歌。可现在…!光一个专辑的发行权,就能将她卡得死死的。

而拿自己的歌曲去电台打榜,就没有版权的问题。版权还是自己的,就是电台打榜没有收入。她恰巧不需要考虑收入的问题,现在是尽快要提升自己歌手的名气和地位。

很快,她花了两天的时间去商业电台的录音棚,将那两首歌曲录制完成。当晚,在电台的《音乐速递》栏目中,被主持人隆重推荐了出来。

“各位音乐速递栏目的新老听众朋友,下面我隆重推荐两首新歌,《童年》和《漫步人生路》。这两首歌曲都是由娄静怡小姐,作词作曲并亲自演唱。娄静怡小姐是我们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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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先是一通介绍,然后按下播放按钮。一阵节奏鲜明的吉他声,伴随着鼓点的前奏,通过电波传送至每家每户的收音机里。

“在你身边路虽远未疲倦,伴你漫行一段接一段。越过高峰另一峰却又见,目标推远,让理想永远在前面。”

清澈空灵之声响起,让广大收音机跟前的听众们,是眼睛一亮。这是粤语歌?真正属于他们语言的歌曲。

“路纵崎岖亦不怕受磨练,愿一生中苦痛快乐也体验。愉快悲哀在身边转又转,风中赏雪雾里赏花快乐回旋。”

这是一首积极向上的励志歌,鼓励人们在人生道路上,不怕艰难,积极面对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