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黄色废料,滚出我的脑海,谢谢。"韦德一旦沾到这种想法就完全忘不掉了。
其中内容多有曲折,结果对的就行。
步入正题,蝙蝠披风撩上去时。
蝙蝠侠妥妥一个肌肉壮汉,一拳能打十个。每一块肌肉就如同希腊的优美雕塑,齐全又不失爆发感,挥挥披风就能迷倒一大堆。总之蝙蝠侠很好,就是没长嘴,这也是DC创造蝙蝠侠时DC的锅。
你看人家漫画《世界最佳的搭档》,多甜啊?
然后逐渐衍变成蝙蝠没长嘴。
蝙蝠侠和超人救了DC的漫画,所以也有个梗"蝙蝠侠,DC亲爹。″
那披风盖着呢?挺苗条的。目测....
我就说蝙蝠是一种可盐可甜可多金可暴力的究极神奇生物吧?
"以上皆属个人观点,图一乐。"韦德认为有必要加个申明,"说的不好,或者你单纯想评判这观点烂透。亲自找我谈谈,谁也别喊人。"
???
在一段长的离谱的警局小道上,蝙蝠侠来到审讯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