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显然很不正常。
但老约翰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虽然被吓了一跳,但居然没有拔腿就跑,反而有些好奇地看了看四周,呼唤道:“莱昂少爷?”
莱昂少爷会这种让死人爬起来的神乎其技的魔法,老约翰知道。
所以当他看到眼前的状况时,第一反应并不是害怕,而是莱昂少爷来了。
只不过,这一次周围并没有人回应他。
骷髅已经从地里探出了半个身子,伸手朝着老约翰抓去。
老约翰有些慌忙地后退了几步,但是后背像是撞在一棵坚硬的大树上。
老约翰回过头,是一个穿着西装革履的家伙,但他惨败如纸的皮肤,还有身上散发的腐烂恶臭,表明他并不是一个活人。
“额……史密斯先生?”老约翰对这个男人有印象,当初史密斯先生入土的时候,他还帮忙铲土掩埋棺材呢。
史密斯先生是一个家境殷实的贵族,但是他对平民也很友善,很受大家敬爱,死后很多人都来过墓地缅怀他,所以老约翰对他印象深刻。
史密斯先生的遗体做了防腐措施,所以现在看上去还有个人形,比起其他那些草草埋葬的家伙要体面多了……老约翰还想过以后把自己的坟也迁到史密斯先生旁边,沾沾这位的体面气。
不过现在,老约翰这位未来的邻居,怎么看起来都不像是友善的样子。
“吼嚯——”史密斯先生发出一声非人的咆哮,把老约翰吓得够呛,一屁股跌倒在了地上,不过也恰好阴差阳错地躲过了史密斯先生扑击。
“救……救命!”老约翰这才反应过来,这些家伙都是危险的怪物,连滚带爬地朝着自己的木屋跑去。
老约翰自己怕是都想不到,他居然还能跑这么快。
虽然他已经挺老了,但他还不想死……好日子他还没过够呢。
但天色黑了,老约翰又早就丢掉了自己手中的油灯,没注意到脚下的他,被一只刚冒出来的骨手所绊倒,摔在了地上。
感觉全身的骨头都散架了,痛得老约翰几乎要背过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