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朝末年时,替罪代死现象在民间极其猖獗,百姓如同泡在苦水里,挣扎不得,苦无出路。
当一位颇为清正的官员,在审理一桩凶杀案时,发现案子里存在很多的疑点,凶手绝不可能是他眼前那位十五岁瘦成一把骨头的少年。
官员百般规劝,希望少年能说出真相,不要徒劳丢了性命。
十五岁的少年,即使贫穷饥饿,但对人生还是有憧憬的。很快,他就对官员坦白了真相,原来他不过是因为家人收了凶手的钱财,才来认罪替死。
官员将此案打回,并命令下县尽快抓拿真凶。
可是,没多久,案子重新回到他手中,跪在他眼前,依旧是那个少年。
只是他看起来,伤痕累累。
原来案子发回原地,当地的县令对少年施加酷刑,让他生不如死。少年的家人也骂他,说之前卖他的钱已经买了粮食,现在他翻供,他惜命,那全家人的命该如何?
少年最后只能认罪,结束了他短暂的人生。
吴宝珠还没从残酷的真相中缓过来,而刘媛媛反倒冷静,她平时听多了娘亲捉鬼的事情,知道世间本就存在很多不公之事。
“娘,既然那些有权有势的人已经到目无王法的地步了,他们干脆收买官员,不认罪,当没事发生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找人顶替?”
周安安看着女儿清澈的眼眸,本想摸摸她的脑袋,但想想孩子已经大了,她不该做这样不合时宜的动作了。
“因为名声。”
人要脸,树要皮,往往最虚伪的人,最重名声。
犯罪杀人,对自己,对家族的名声都是极大的污点。
“他们是可以不认罪,只要收买个官员,案子就能不了了之了。但是当遇到较真的官员,或者需要一个交代时,他们就会制造出一个真凶,既结了案子,也将自己置身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