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便好奇又急切地看向她,季鸣月觉着大家目光像是她的兴奋剂,她迫不及待分享自己的想法:“就是凶器呀!”
方景星:“凶器不就是温盘吗?”
“是温盘,”季鸣月道,“你们想呐,杀韩春君用的是温盘,杀陈娟琴用的也是温盘,为何要用温盘、而不是刀呢?刀难道不更轻便些、杀人更快些?反正也没指纹、咳,我是说,反正随便扔到河里或是哪里,我们也是找不到的。”
方景星眨巴眼:“可是你昨日看见秦壮打人才说,他用盘子砸人很顺手。”
“话是这么说,”季鸣月摇摇脑袋,“但你们设想一二,若是你想杀陈娟琴,你会刻意提着别人吃剩的温盘去她家门口等着,然后等她睡了,翻墙进去开门,把温盘拿进来,再关门,然后杀了人之后把温盘拿出去,再关门,最后翻墙出去,拎着温盘回去……吗?”
“那这凶手是脑子有病。”宋书远听着都累,“不如在怀中藏一把刀。”
“所以,用温盘对凶手来说一定是有方便的地方。而用刀则是有不方便之处……先不提这不方便之处,总之我们知道,用温盘就是凶手在送外卖的时候,”季鸣月慢慢地推测猜想,“如果要用温盘行凶,得等客人吃完了饭……”
“两位死者都是在大晚上死的,但她们不一定吃的是夜宵,尤其是韩春君,可能是晚膳后的盘子留在门外,等第二日来人回收。但凶手是大晚上去的,大晚上去送再等对方吃完再跑去杀人……时间太久,会惹人怀疑。”
“所以应该是,凶手在杀人的那天晚膳时候,已经在死者住所或是离死者住所不远处送过一餐外卖,之后晚上再去那处取餐具,便能用吃剩的温盘行凶。那就算陈娟琴不点外卖也没事,我们可以问她附近的邻里!”
“对了,”她一拍手说,“再去问那些邻里点的外卖的店家,是不是有人送外卖回来、顺手带回了附近吃过的餐具的情况,再结合住所位置,若是能对上,那凶手铁定跑不了了!”
她这一通天花乱坠的分析,让三人都听懵了片刻,不过细细琢磨过后,都觉得甚有道理。
宋书远脸上露出一个赞扬的笑:“你说得好,这韩春君估计是自己点的外卖,不过无碍,我们可以去问陈娟琴的邻里。”
“问那个黄公子,”季鸣月说,“就养了只狗的那个,他瞧着就不像会做饭的模样。”
“人家姓唐,”方景星纠正她,“那只狗叫大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