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才被孟刀送回家中,孟刀离开,他则是吃过饭后便出了门,前往杂货集市。
杂货集市在县西北处,这里空地多,拿来做集市正好不过。
这里本没有杂货集市,买卖的人多了,也就有了杂货集市。
白好书见这集市带动了峰山县的经济流通,也就没有理会,反而专门派了衙役过来管理,免得生乱。
方才隔着老远就能听到集市内的叫卖声和讨价还价声,嘈杂,又富有人烟气。
集市内有开店铺的商贩,有推车做摊子的商贩,但更多的还是随便扯了块布铺在地上,就算是一个摊位了。
杂货集市之所以叫杂货集市,就是因为买卖的东西很杂,有吃的,有用的,还有一堆不知道从哪里挖来的草药土块。
方才边走边看,手里还拿着一根冰糖葫芦,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浑身发黄的他自然引来路人的目光,但他丝毫不在意,自顾自的走着,看着。
别看摊子上的东西很多,摊主叫的也卖力,吹嘘起来更乱讲一通,反正说谎也不需要钱,搞得每一件东西都像是绝世宝物一样。
也有静静坐着,故作神秘,客人来了也不理会,好像他来此是被迫的一样,不得不将宝物拿出来卖。
别说,这样还真有用,这种摊子往往都会聚集一堆买客在那里观看着。
方才却是没有兴趣,只是看了一眼就走了。
这种故作神秘的,全是假货,还不如那些卖力叫卖的,他们真有一些好东西,不过方才用不到罢了。
杂货集市很长,方才走了许久才走了三分之二的路程,不过他没有继续走下去,而是在一个摊位上停下了脚步。
这摊主是个中年男子,麻衣长袍,其上有几个补丁,皮肤细嫩,双手无茧,看样子是不曾干过重活,倒像个落魄书生。
见方才在他摊子面前站着,他看了几眼,这才勉强张口道:“客人,您看上什么了?”
“这些都是在下祖传的物件,绝对无假。”
方才点点头,蹲下在那一堆东西中装模作样的挑选一番,最终拿起来一个古朴的戒指,不知用什么材质打造,上面什么花纹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