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要是让他去做一个人的奴仆,这让出身贵族世家的亨利也有些不甘心。
约翰仿佛是看出了亨利的想法,说道:
“你们不用担心我会视你们为奴仆,可以参考你们效忠你们的国王一样,来效忠我,我也会给与你们作为追随者应有的足够体面。”
这样的话,似乎说服了亨利上校和哈奇斯探险队这些人。
效忠谁不是效忠,这年头他们多数出自于王权国家,效忠君主是国人应有的义务,即使不是王权国家,是新兴的共和国家,无论当兵还是去做政府雇员,那不也要效忠宪法吗?
人们在危急时刻,趋利避害是本能,往往会自己为自己的行为主动找到借口,认死理一根筋的犟牛到底是少数派。
而对于亨利来说,他想的也更多。
既然这位约翰先生能够挽救自己的死亡,那么显然掌握着不低的超凡力量,将来为他效力,自己或许也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好处,将来回到大英帝国,必然也会受到重用,毕竟国内掌握超凡之力的人,据他所知数量极少。
所以这位上校先生也就迈过了心里那道坎,坦然选择接受这个命运。
见到这些人都选择接受,约翰再次开口确认:
“既然你们决定接受这个交易,那么想要获得我的救助,必须要从心底认可这个交易,不能有一丝反抗,付出你们全部的忠诚,不然契约是不会生效的!”
约翰之所以要把亨利这个上校军人也加上,是因为通过他方才观察这位上校先生的指挥过程,发现这也是一位比较出色的人才,尤其是很有胆识和决心,无论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起码这位上校先生在战场危急时刻,是唯一一个保持镇定的军官,在军事指挥方面,要比他见过的不少军人都出色。
他所认识的人中,唯有罗德里格斯学院的军事理论系的剑术讲师康德拉这位前神圣帝国陆军上校才可以与之不相伯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