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男人不是她能掌握的,而因为李松的原因,姜凌云也不可能对她有什么想法。“朋友妻不可欺”是男生们义气的一种表示。
作为同班同学,她很早就认识了姜凌云,刚开始的时候,姜凌云给她的印象并不好,畏畏缩缩的,总是低着头,一副没有见过世面的样子,说话也很小声,没有一点自信,就和大多数从农村出来的大学生一样。
让她印象深刻的是姜凌云的皮囊不错,脾气也很好。张正辉,李松他们叫他帮忙干嘛,他都没有二话就去做,有着农村人特有的纯朴。
和又高又帅又会打篮球,浑身荷尔蒙旺盛的李松比起来,姜凌云就像一个丑小鸭。陶书语刚来大学没有多久就把最帅的那个崽给拿下了。引来很多女生的叹息,让她很是得意了一段时间。
直到上学期,姜凌云好像忽然开悟了一样。无论说话做事都跟以前完全不一样。和他的成熟稳重比起来,李松他们就显得很幼稚了。
陶书语对姜凌云产生感觉是元旦那天晚上,她想把自己灌醉,然后让别人捡尸,这样她就能够忘记李松抛弃她所带来的痛苦了。
没想到她碰到了姜凌云,她觉得姜凌云也行,最起码是个帅哥,自己也不吃亏。但姜凌云只是陪她喝酒,没有占她便宜,甚至她主动抱他,他也没有其他的动作。
陶书语对于自己的容貌还是有些自信的,姜凌云的绅士风度让她好感倍增,也让她的心里留下了姜凌云的影子。
既然这辈子不可能跟你在一起,不发生点什么好像有些遗憾。
陶书语把两个人的衣服都脱了……
姜凌云做了一个梦,严格来说是做了一个春梦,很真实,好像还meng遗了,只是早上起来内裤又很干净。
他想应该是自己太累了,昨晚又朦朦胧胧看了陶书语洗澡才会这样子。
第二天起床,陶书语看他的眼神有些躲闪。不过姜凌云没有注意到。
早上退了房,出去外面吃早餐,吃完早餐,陶书语说去买点女人用的东西,走到姜凌云看不到的地方,她走进了一家药店。
陶书语带姜凌云来到了天南服装厂,这时姜凌云惊讶的合不拢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