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温莎·D·希哈姆,出生于海龟岛有着百年基业的贵族——希哈姆公爵世家。
因为父母早亡,我三岁便以合法继承人的身份世袭了父亲的爵位,成为家族史上最年轻的公爵。
看上去是天赐的福气,实际上这有虚名无实权的爵位,带给我的只有无穷无尽的冤孽。
叔伯为了家族的权力将我当筹码一样争夺,我像个傀儡一般被操纵着卷入这场勾心斗角的漩涡中,比任何同龄人都要过早地看清楚人性的丑恶和阴暗。
五岁那年,家族内斗有所平息,我的监护权最终落到了三叔父手里,摇身一变成了希哈姆家族背后实质性的掌权人。
他从我这里拿到了家族至高无上的权力,却弃我如敝履,任由他的儿女们欺侮污蔑我,说我是有爹生没娘养的孤儿。
在那个冰冷昏暗的庄园里,我过得甚至还不如他们的宠物狗。
好在为了维持表面的光鲜体面,我和堂兄弟一起被送到了圣斯丁学院求学。
虽然离开了那个地狱般的城堡,但我在这里的日子也并不好过。
圣斯丁学院的创始人之一是我的先祖,希哈姆家族的孩子除了我,在这里都享有特权一般,高我几个年纪的堂兄依旧会不断地给我找麻烦。
他们往我的床上泼水,寝室里放毛毛虫,吆五喝六地使唤我,闯了祸让我背黑锅,甚至让我学家里的小女仆,细声细气地拈兰花指讲话伺候他们……
我若有一点不从,就将我堵在角落里狠狠地揍一顿,还威胁我不允许告诉老师,否则就直接弄死我。
整整两年,我都是在无穷无尽的霸凌和恐惧中度过,变得更加孤僻内向,拈兰花指和尖着嗓子说话也改不掉了,被其他同学暗地里嘲笑是变态。
可生活在阴暗深渊中的蝼蚁,也会被漏入缝隙里的光明眷顾。
唐是我人生中遇见的第一抹光,来的如此灿烂明朗,像温暖和煦的骄阳。
他是圣斯丁出了名的小霸王,成天上蹿下跳惹是生非,门门功课却都名列前茅,也喜欢见义勇为拔刀相助,同学们都很喜欢和他一起玩。
我从上学起便偷偷地关注了唐好久,他的潇洒不羁和离经叛道,还有那强大富有感染力的精神力量,都是我最为艳羡的地方。
但自卑渺小如我,即便无数次想接近唐,却回回因胆怯和懦弱而退却了脚步,只能躲在角落里偷偷地窥探别人的灿烂人生。
可忽然有一天,这抹灿烂的阳光竟然透过厚重的云层,落到了我身上。
因为给堂兄买错了东西,他们又将我堵在角落里准备动手,和往常一样,我习惯性地抱头蹲地努力减轻拳打脚踢带来的痛苦,没想到却听见了一声清亮的呵斥。
“放开他!以多欺少的孬种货们!”